(原标题:康保县人民政府关于康巴诺尔湖湿地公园范围内宅基地征收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首都两区”建设,全面提升康巴诺尔湖湿地公园面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将康巴诺尔湖湿地公园范围内宅基地征收予以公告。
一、征收部门康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康保县人民政府委托的康巴诺尔湖湿地公园范围内宅基地征收实施部门。
二、征收范围康巴诺尔湖湿地公园范围内(100多户)。
三、征收时间2021年9月23日至11月30日。
四、补偿标准
(一)宅基地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文件规定,凡属于集体土地性质的按照现行区片价39600元/亩(59.40元/㎡)进行征收,国有土地参照集体土地补偿标准予以征收。
(二)优惠政策2021年10月31日(含10月31日)之前签约的,给予补偿资金总额5%的签约奖励。
五、征收地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楼四楼。本公告发布后,在确定的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户持征收范围内宅基地证件到康保县住建局四楼(县旧城改造办公室)进行登记,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档案证明后,同宅基地证件建立一户一档,依据补偿标准进行测算补偿。
特此公告
康保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