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这句话强调的是人民、百姓的重要性,需要顺民心、听民意、解民忧;我国政府服务原则也是以民为本。人民群众是社会稳定的根本,是国家治理的关键。但是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往往会出现种种纠纷,这样的纠纷矛盾损害部分群众利益,影响了政府形象。究其原因便是在治理过程中仍存在部分问题,忽视民意。因此,如果想要更好的实现社会善治,在运用法治手段同时重点还需听民意、解民忧。
听民意、解民忧,完善社会治理,利于改善干群关系。正所谓“刚柔并济,相得益彰”,同样可以体现在实现社会善治中。社会治理的刚,是指凭借法律约束、纪律监督、法律强制性等刚性手段,是社会治理的刚性因素;而社会治理的柔,是指依靠组织、协调、激励、感召、启发、诱导、协商等柔性方法,是社会治理的艺术分子。对于社会治理来说,刚性手段是实现社会治理的有利保障,而柔性方法是维护人民利益不可或缺的。缺少刚性,只重视柔性,会导致诸多社会问题泛滥而无法节制;只有刚性而缺乏柔性,会导致矛盾激化,损害人民利益。因此,贴近民情开展社会治理有利于改善干群关系。
听民意、解民忧,完善社会治理,利于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在基层治理中综合运用柔性调解这一“法宝”,不仅能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更有利于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城市牛皮癣”破坏城市美观,污染社会风气,正是“柔情执法”落实了“门前三包”政策,取得良好效果;对于流动摊贩,我国人民警察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讲法律、文明执法逐渐使流动摊贩合法化。这些案例都说明,现代社会治理需要柔性治理思维,加强软引导。因此,要转变治理理念,将“人”的需求作为社会治理的出发点,以柔性的服务深入人心,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真正实现社会善治。
“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善于治理国家的人,必定通晓民情,知晓民意。简言之,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党员干部最起码的道德要求是心里想着人民,心中装着人民。而社会治理也应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过刚易折,还需“柔情似水”,真正实现“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目标。(供稿人:刘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