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共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消除毒品危害,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全县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盐山县公安局现向社会公布线索举报通告,凡检举揭发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的,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视情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通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事项
(一)每举报1名新发现吸毒人员或复吸人员,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奖励人民币1000至3000元;
(二)每举报1名实施容留吸毒、贩卖毒品、邮寄毒品、制造毒品犯罪行为的人员,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至20000元;
(三)每举报1起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奖励人民币500至2000元;举报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数量500株以上,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奖励人民币2000至5000元;
(四)凡举报线索破获易制毒行政案件的,视情奖励人民币500-2000元,破获刑事案件或打掉制毒窝点的奖励人民币5000-30000元。
二、法律责任
举报人要对举报行为负责,对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的,一经发现,追究诬告者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317-5125959,110
(二)收信地址: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邮编061300。
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盐山县公安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