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筑平安勇担当 护发展做贡献】大厂交警为15家学校 35辆校车发放校车标牌)
广大中小学生及入园幼儿交通安全问题,事关社会和谐和家庭稳定,历来是各级政府关心、学校家长揪心、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维护中小学生以及入园幼儿道路交通安全、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及入园幼儿平安出行,一直是公安交管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县政府组织县审批局、教育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就校车使用许可进行审核,并在限期内完成校车标牌发放工作。
大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校车标牌核发工作流程要求加紧推进工作。
校车标牌发放之前,先由片区民警对车辆的行驶线路、时间和停靠站点以及车辆的安全性能等情况进行初步检查,再由重点车辆监管部门对校车的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卫星定位装置以及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三脚架等安全设备进行最终审验,最终合格的校车才能发放校车标牌。
针对校车标牌的审核发放工作,交警大队按照“成熟一个、合格一个、核发一个”的要求逐步加紧进行。经过多方努力,交警大队于9月15日为县15家学校35辆校车颁发了校车标牌,标志着县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又迈上一个新台阶。
开学季,大厂交警提示: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禁止未取得校车标牌的校车从事接送学生服务,坚决杜绝“黑校车”上路行驶。对违反条例的学校,交警大队将按照法律规定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