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承德市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实施“四提行动”,全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高品质改善生态环境,进一步巩固扩大了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在生态保护修复提质行动中,立足首都“两区”建设,建立健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大力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点工程,全面提升水源涵养和生态支撑能力。强化矿山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等,深入推进国家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完成水土流失治理2500平方公里,草地修复治理75万亩,完成营造林250万亩,有林地面积达到3600万亩,林木蓄积量达到1.2万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0%以上,确保成功创建“中国天然氧吧”。
在环境污染防治提升行动中,强化水污染综合治理,统筹推进滦河、潮河“两河共治”,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采取控源截污、生态湿地等差异化措施,全域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水环境质量华北领先。深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深化工业企业精准减排,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高质量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试点,中心城区和县城清洁取暖全覆盖,农村清洁取暖率达到45%。深化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加强重金属减排和危险废物防控,全面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减量增效行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力维护土壤环境安全。
在绿色低碳发展提效行动中,科学制定“碳达峰”时间表和“碳中和”路线图,加快调整能源、产业、运输和用地结构,探索实施超低能耗、近零能耗示范工程,打造低碳零碳经济发展示范区。围绕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创建行动,推广绿色建筑,倡导低碳出行、绿色消费,抵制餐饮浪费,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在生态价值实现提速行动中,扎实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实现生态产品“可度量、可抵押、可交易、可变现”,全面打通“两山”转化通道,力争三年内成立生态产品交易中心、塞罕坝生态文明建设高峰论坛,全面开展县(市、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考核,到2025年生态系统生产总值转化率达到20%以上。深化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围绕碳普惠试点城市和林业碳汇试点建设,推进碳排放权、林权、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等市场化交易,打造“生态银行”,推动跨区域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健全完善与京津辽蒙等区域联建联防联治,努力让良好的生态为高质量发展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