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男子帮工受伤遭拒赔 干警耐心劝说巧执行)
义务帮工是普遍存在的一类社会关系,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其尚处于熟人社会之中,在操办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自建房屋、抢收抢种等急需人手之时,街坊邻居、远亲等前来帮忙而不收取报酬,是十分常见的。在此过程中,可能发生帮工人致人损害或受害的情形,实践中也不乏此类案例。
2021年3月5日,杨某某与石某某共同购买了一台加工辣条机器,为调试机器将刘某某接到家中。在此过程中不慎发生意外,导致刘某受伤。之后刘某某将杨某某、石某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杨某某、石某某赔偿刘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某、石某某拒不履行。刘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9月2日,执行法官联系到杨某某、石某某,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其表示自己没钱,并且对刘某某十分不满,认为不存在义务帮工的事实,不愿意赔钱给刘某某。了解到被执行人的思想动态后,执行法官改变执行策略,从法律到情理做其思想工作,向其讲明判决已经载明杨某某、石某某承担相应责任,而且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义务将要承担法律责任。经过执行法官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说,杨某某、石某某终于表示愿意赔偿,但需要一点时间筹钱。9月5日,杨某某、石某某如约向法院缴纳了全部赔偿款。执行法官收到赔偿款后立即将钱款转交给了申请人刘某某,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在此,法官提醒大家在日常友情帮助他人的过程中,尤其是涉及安全作业问题,要时刻警醒,切莫忽视人身安全。如果是涉及用工关系,最好是提前签订劳动合同,以防意外发生后陷入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