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公共停车泊位的周转率和利用率,杜绝“僵尸车”情况出现,便于路面清扫保洁,经研究,确定将中心城区部分道路两侧路缘石以下24小时机动车公共停车泊位调整为限定时长停车泊位,具体通告如下:
一、浮阳大道(渤海路-新华路)等24条路段东侧准许停车时段为每日11:00—次日9:00,禁止停车时段为每日9:00 — 11:00;西侧准许停车时段为每日17:00—次日15:00,禁止停车时段为每日15:00 — 17:00。
二、黄河路(国风大道-求是大道)等29条路段北侧准许停车时段为每日11:00—次日9:00,禁止停车时段为每日9:00 — 11:00;南侧准许停车时段为每日17:00—次日15:00,禁止停车时段为每日15:00 — 17:00。
三、开元大道(新华路-永济路)等12条路段两侧(以具体规定为准)准许停车时段为每日20:30—次日18:30,禁止停车时段为每日18:30 — 20:30。
四、停车泊位内明确具体准许停车时段的,按原规定执行。
五、对违反规定停放车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
附:限定时长停车路段明细
本通告自2021年9月10日0时施行。
特此通告
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