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上午,石家庄市召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石家庄市普查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二级调研员杨卫东就石家庄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了介绍。
据杨卫东介绍,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7月26日,石家庄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动员部署会,对全市风险普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本次普查中主要有七大任务:
一是查明石家庄市主要自然灾害的风险要素及其危险性,开展灾害的致灾调查与评估,包括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五大类灾害。
二是获取房屋建筑、市政设施、交通路网、危化品企业、非煤矿山、公共服务系统等承灾体的灾害属性信息和空间信息,开展承灾体调查与评估。
三是收集石家庄市年度历史灾情信息和重大历史灾情信息,开展历史灾害的调查与评估。
四是开展综合减灾能力的调查与评估,查清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社区和居民家庭在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和灾害救助过程中,各种资源和能力的现状与水平。
五是开展重点隐患的调查和评估,主要针对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区的建筑物、重大基础设施、重要自然资源以及区域减灾能力等进行调查与评估。
六是开展主要自然灾害多尺度的风险评估,配合省级编制单灾种的风险区划图。
七是在单灾种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配合省级编制全市综合风险区划图和综合防治区划图,并提出综合防治对策。
本次普查分三个阶段:
2021年3月至2021年7月为前期准备阶段,重点任务是编制普查工作方案、建立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资金、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等准备工作。
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为全面调查阶段,主要由各级各部门完成对主要自然灾害致灾因子、重要承灾体、历史灾情和减灾能力的全面调查工作,获取相关调查基础数据。
2022年为风险评估和区划阶段,主要由省级和国家完成。
石家庄市普查工作时间段主要集中在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目前,普查前期准备阶段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已经基本完成。
一是成立了普查领导机构。去年,石家庄市印发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石家庄市政府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普查领导小组,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普查工作。
二是由市普查办牵头,协调有关成员单位编制了《石家庄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明确了普查总体工作任务,压实了各部门责任。
三是组织召开了全市动员部署会。7月26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动员部署会,对全市风险普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四是完成了应急管理系统清查工作。经过市、县两级及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石家庄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清查工作于8月13日顺利完成。
此次风险普查对石家庄市而言,意义重大。一是可以通过普查摸清主要自然灾害的风险底数,在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工程项目选址中有效避让。二是普查将最终形成综合防治的建议与措施,这些建议将成为石家庄市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的重要依据。三是此次普查涉及政府减灾能力的调查,根据这方面的调查结果,可以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石家庄市的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一旦灾害发生,市民群众可以更快更好的得到政府的救助。四是普查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防灾减灾科普宣传的过程,通过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普查,可以增强参与者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的技能。
下一步,石家庄市将进入全面调查阶段,各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灾种特点和普查任务,组织基层普查员深入到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走村入户对各种数据进行调查,在此,希望广大群众能给予支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