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化妆品经营环节进货查验专项整治行动)
为贯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落实化妆品经营进货查验制度,完善化妆品产品追溯体系,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秩序,保证广大群众用妆安全,根据省市局部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化妆品经营环节进货查验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自2021年7月起至2023年10月结束,以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为主线,以落实产品进货查验制度为主要任务,以建立购销台账、落实索证索票为主要内容,推动建立完善的产品溯源体系。
重点整治三方面,一是开展重点产品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的溯源抽查。结合各级监管部门公告的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及进货查验落实情况,从批发市场、集中交易市场、儿童化妆品经营者等重点单位,在染发、烫发、祛斑/美白、儿童驻留类化妆品等高风险品种中选取可疑度高的产品进行溯源抽查。重点检查国产、进口特殊化妆品的批准文号或国产、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号是否真实、有效;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产品证明文件及批次检验报告索取制度是否落实。二是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集中力量依法依规查处。对不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或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重点关注台账、往来发票/凭据;对经营化妆品含违法添加物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暗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药用疗效或使用医疗术语的,经营未取得产品批准文号的特殊化妆品或未进行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要落实通报制度,发现涉及辖区外生产经营企业的,要查清产品来源、去向、数量等,并及时将违法产品情况通报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的化妆品监管部门协查,让违法产品无处藏身。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三是采取综合手段,强化监管效果。综合采取公示、警示、约谈、联合惩戒等手段,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目标得到落实。通过公开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大执法监督指导;通过消费警示,最大限度压缩违法添加等严重违法行为主体的生存空间;通过约谈督促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企业加快转变;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等规定,形成有力震慑,彰显执法权威;落实市场监管部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管领域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等规定,加大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
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化妆品监管法规和安全使用知识,引导群众科学、理性消费化妆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参与打击化妆品违法经营行为,积极推进社会共治。
截至目前,累计摸排域内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483家,发放《化妆品经营单位监管告知书》、《化妆品批发单位销售台账》、《化妆品经营单位索证管理基本模式》16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