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沽源公安』共享单车 切不可"一座多享")
说起共享电单车
大家就会想到路边的“小黄车”
其凭借轻便、环保、易操作等优点
深受大家青睐
也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了贡献
但明明核载只有一人
可有些人却想方设法
让这辆小小的单车变成了“一座多享”款式
这既是一种不文明现象
也存在道路交通隐患
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沽源县公安局党委对民众较为关切的交通乱象十分重视,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交通警察大队针对交通乱点、堵点以及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交通警察大队共查处违停车辆3756起、非机动车辆369起、行人224人,教育劝导2400余人。处罚只是手段,教育引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法规共建文明城市才是目的。
人人代表沽源形象,事事皆关城市文明
您遵章行驶的一小步,就是沽源文明的一大步
请您与我一起携手,共建文明美丽沽源
沽源公安温馨提醒:
1、广大电动车用户在骑车前请对车身、刹车、踏板等进行检查,确保车辆使用安全。
2、请家长督促未满16周岁的孩子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杜绝骑行电动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相关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含共享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3、骑行过程中遵守交通安全规则,“红灯停、绿灯行”,行经路口,请下车推行,走斑马线。
4、不载人、不逆行、不猛拐、不横穿马路,禁止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确保骑行安全并将车辆有序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