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9时16分,泊头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预警通知,一辆车牌为冀JM***9黄色轻型自卸货车,车主谢某,该车为报废车辆,在泊头辖区有行驶轨迹。泊头交警大队指挥中心立即发出指令,通知路面执勤中队进行拦截查处。
此车于9点31分出现在林都家具路口,大队河西中队辖区,指挥中心马上通知巡逻车在解放路加强巡逻,但未发现该车辆踪迹。由于该车行驶的车道均为直行右转共用车道,对轨迹分析产生一定难度,经过几次路口预警摸排查询后,终于锁定了此车最后一次于9点41分经过龙华街全民健身路口,即将离开市区。指挥中心立即联系北环中队设卡拦截,但是5分钟过后,此车并没有出现在北环路口。
结合时间和地点,推断此车或许在路边停靠,或是驶入小路口。指挥中心立即通知北环中队驾车向南巡逻、河西中队巡逻车仍然按车辆行驶路线由南向北巡逻,与此同时,指挥中心民警再次查看最后一次预警路口录像回放,发现此车在龙华街全民健身路口路北60米左右在路东侧停车,通知北环中队与河西中队该车具体位置,最终于9点46分依法查扣此车并核查驾驶人。
泊头交警提示,报废车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车辆一旦达到报废期限的,应当主动到交警部门和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车辆报废手续,切勿驾驶安全设施不合格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