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际新冠疫情高发、国内新冠疫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各级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大厂回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积极响应,迅速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立即行动。
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人员密集、密闭通风不良场所是疫情防控的重点,监督员在全县2个“公共场所监督微信群”发送了疫情防控要求,并不厌其烦的对每个单位(特别是宾馆、超市、理发店、美容院、公共浴室)进行反复多次监督检查、指导、督促。
监督检查重点内容为:1.场所是否依法取得公共场所经营《卫生许可证》,并亮证经营;2.员工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3.经营单位作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是否要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4.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员工是否每天上、下午各测体温一次并记录留档备查、有症状员工是否及时就医并报告、是否带病上岗,为顾客服务时是否规范佩戴口罩,是否做到勤洗手;5.场所入口处是否设立体温监测点、对宾客进行体温测量并详细登记宾客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和住址等信息,宾客进入场所是否一律全程佩戴口罩,场所是否设置“一米线”标识,宾客间是否保持1米以上距离,宾客有发热(体温≧37.3℃)、干咳等症状是否禁止入内;6.场所是否配备足够的口罩、手套等防护物资和清洗消毒物品及药剂并在保质期内,在洗手间等场所是否配备洗手液或洗消液供员工和宾客使用;7.场所是否保持良好通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管理是否符合要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转是否正常;8.场所各区域清洁消毒是否严格按本场所《规范》操作,保持场所清洁卫生;9.垃圾是否分类处理,用于新冠防控用品类垃圾是否定点投放,日产日清;10.是否通过设置提示牌、摆放宣传品、使用电子显示屏、播放公益广告片等多种方式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使员工和宾客充分了解防控知识、掌握防控方法。
监督检查中,对疫情防控工作未达标的14家公共场所予以关停处置。
通过监督检查,强化防控意识,规范防控行为,固牢防控堤防,拒疫情于公共场所外,有力保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