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上午,衡德高速衡水方向47公里处发生一起追尾事故。
后车行车记录仪记录下了事故发生的瞬间,也清楚的记录下事发前半小时,驾驶人张某在驾驶途中曾大声唱歌、大喊,还“啪啪啪啪”地打自己耳光,像是在给自己提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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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交警景县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勘查发现,一辆轻型货车停在应急车道内,车前脸特别是右前侧损坏严重,前挡玻璃破碎。
驾驶人张某称,自己驾车追尾了前方一辆大货车,追尾发生后,大货车并未停车已经驶离,而自己也没有记住车牌号。
轻型货车记录仪视频显示,车辆多次偏离方向骑、轧车行道分界线行驶,直至追尾到前方正常行驶的大货车。
民警获取了被追尾大货车车牌号信息并联系到驾驶人陈某,但陈某称自己并不知情,在民警的提示下,陈某对自己车辆进行检查,才发现车辆尾部损坏。
民警对张某进行询问,张某承认:当时从东光县出发,开了大概一个小时,便感觉非常困乏、老打瞌睡,但自己想坚持到前面的服务区再休息,便通过打耳光、唱歌和大喊来提神,不过,效果并不明显,还是顶不住打了个盹,追尾了大货车。
事故发生后,张某仍心有余悸:“(幸亏)顶到副驾驶那边了,要顶驾驶室这边,我就没了。”
交警认定:张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前方车辆驾驶人陈某无责任。
在高速公路行驶本身的就比较容易导致驾驶人出现疲劳感。这主要是因为高速公路路面宽阔、平直,路旁环境较为单一,视觉刺激少,驾驶人驾车时动作单调,视线单一,因此容易出现疲劳感。如果驾驶人再长时间不休息,更会加重疲劳程度,出现体力、注意力不集中,视觉模糊,判断不正确,操作不当的情况。
此外,夜间行驶本身就会导致驾驶人在生理上产生疲劳感、反应速度变慢等,再加上光线昏暗等,都会促使驾驶人出现疲劳,增加安全隐患。此外,也有数据表明:深夜、凌晨为疲劳驾驶事故的高发时间。
科学安排行车和休息时间
困了累了别硬撑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有明确规定: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行为。
在这里提示大家:
科学安排好行车时间和休息时间。连续驾驶时间不要超过4个小时,如果连续行车达到4小时,需要在安全的地方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在休息期间,可以选择小睡片刻,也可以下车做一些拉伸运动,使自己在休息后精神更加饱满。
避免夜间长时间行车。如果确实有夜间驾车出行需求,尽量找有驾驶资格的人结伴,2人轮流驾驶,交替休息,每人驾驶时间应在2-4小时之间。
在高速公路驾驶期间,避免长期保持一个姿势开车,以免肌肉僵硬引发疲劳,可在开车时小幅度调整坐姿和深呼吸进行放松。如果行车中有疲劳感,可开窗呼吸新鲜空气,如果实在感觉疲劳,最稳妥的方法是在安全地带停车,下车活动,待疲劳缓解后再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