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桃城区第一、二幼儿园明起报名!)
桃城区第一幼儿园招生公告
根据桃城区教育局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桃城区第一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公告:
一、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3日9:00-- 8月25日17:00,8月25日17: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二、招生对象
2021年秋季小班新生入园年龄为3周岁,即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三、招生范围
衡水市中心城区属桃城区所辖范围,具有桃城区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含高新区、滨湖区及桃城区周边乡镇办事处所属乡村户籍的儿童)。
四、报名材料、报名办法
1、报名材料:上述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桃城区户籍幼儿报名时需呈报原件:幼儿户口页、户口本首页、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2、报名办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桃城区2021年区直幼儿园秋季小班招生报名系统,家长进入报名系统要认真阅读家长须知,按要求在网上如实填报有关事项,报名时上传报名材料原件照片,材料要求真实有效,每名幼儿(以身份证号为准)限报区直4所幼儿园中的1所。
五、录取流程
1、线上审核。2021年8月26日—2021年8月27日,区教育局组织审核小组对网上报名的幼儿材料进行线上审核,按要求上传幼儿资料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经审核通过方可参与摇号。
2、随机摇号预录取。2021年8月30日,区直4所幼儿园同时对网上报名成功的幼儿进行随机摇号预录取。摇号预录取现场将邀请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家长代表等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3、线下核实相关材料。通过摇号预录的幼儿家长要在规定时间2021年8月31日带幼儿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预录幼儿园进行信息现场审核确认登记。相关材料主要包括:幼儿户口页和首页、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持证人原则上为幼儿父母,祖孙三代同住的,除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外,还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其他能证明亲子关系的证明)、幼儿出生证、幼儿预防接种证。证件材料不全、虚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前往幼儿园办理审核手续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4、幼儿面试(残障筛查)并领取儿童健康检查表,到市、区妇幼保健院体检;
5、通过面试及体检合格者办理入园缴费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理入园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桃城区第二幼儿园2021年招生公告
招生对象
幼儿园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2021年秋季小班新生入园年龄为3周岁,即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招生录取办法
报名范围
衡水市中心城区属桃城区所辖范围,具有桃城区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含高新区、滨湖区及桃城区周边乡镇办事处所属乡村户籍的儿童)。
报名材料
上述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桃城区户籍幼儿报名时需呈报原件:幼儿户口页、户口本首页、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3日9:00--8月25日17:00,8月25日17: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报名办法
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桃城区2021年区直幼儿园秋季小班招生报名系统”,家长进入报名系统要认真阅读家长须知,按要求在网上如实填报有关事项,报名时上传报名材料原件照片,材料要求真实有效,每名幼儿(以身份证号为准)限报区直4所幼儿园中的1所。
录取流程
(1)线上审核。2021年8月26日—2021年8月27日,区教育局组织审核小组对网上报名的幼儿材料进行线上审核,按要求上传幼儿资料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经审核通过方可参与摇号。
(2)随机摇号预录取。2021年8月30日,区直4所幼儿园同时对网上报名成功的幼儿进行随机摇号预录取。摇号预录取现场将邀请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家长代表等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3)线下核实相关材料。通过摇号预录的幼儿家长要在规定时间2021年8月31日带幼儿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预录幼儿园进行信息现场审核确认登记。相关材料主要包括:1.幼儿户口页和首页;2.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持证人原则上为幼儿父母,祖孙三代同住的,除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外,还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其他能证明亲子关系的证明);3.幼儿出生证;4.幼儿预防接种证。证件材料不全、虚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前往幼儿园办理审核手续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4)幼儿面试(残障筛查)并领取儿童健康检查表,到市、区妇幼保健院体检。
(5)通过面试及体检合格者办理入园缴费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理入园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桃城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报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