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县召开创城志愿服务常态化工作推进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会的部署要求,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更加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工作,8月12日,我县召开创城志愿服务常态化工作会议,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郭孟良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文明办、县直机关工委、团县委、县妇联志愿服务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志愿服务常态化相关单位主管创城工作副职参加会议。
郭孟良指出,持续推进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实践,是一项合民情、顺民意、得民心的利民惠民工程。相关单位要按照创城办的统一安排,抓住重点、查漏补缺、全力以赴、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持续巩固提升现有创建成果;对实地点位方面,各责任单位要吃透创建标准,全面梳理排查存在问题,落实点位责任人,督促相关点位持续创建,常态保持。
郭孟良要求,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工作,一是广大干部职工要人人参与,充分发扬实干担当精神,发挥模范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参与率、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二是注重志愿服务开展成效。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分工,统一配备志愿者服装、清洁工具,按时到岗,按照“一把手”带队,全单位人员出动的工作要求,实实在在开展好志愿服务活动,确保实效。
郭孟良强调,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内容多、任务重、标准高,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工作目标,深入开展各项创城任务,确保创城工作全面推进。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联动、注重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质量。二要强化督导考核,要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拖沓应付,因工作疏漏影响创城整体效果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三要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互联网等媒介,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宣传发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和支持创建的积极性,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创建声势、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真正使创建活动全民知晓、全民支持、全民参与。
会上,县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田爱平宣读了《关于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常态化志愿服务的通知》,《通知》要求组建以“制服+红马甲”为主要力量的交通秩序整治志愿服务队,每周二到县城主要路段七个点位交通路口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每周五机关党员干部到包联小区开展卫生清理整治行动;其他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