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高新区第一幼儿园招生简章
为顺利完成高新区第一幼儿园2021年招生工作,确保辖区内适龄幼儿按时入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区文教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落实招生工作,严格控制班容量,确保小班每班不超过25人,中班不超过30人,大班不超过35人。
二、招生对象
3至5周岁适龄幼儿(即2015年9月1日及以后,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身心健康,可正常参加幼儿园活动的高新区户籍适龄幼儿及部分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小班招生的年龄段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中班招生的年龄段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大班招生的年龄段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高新区户籍适龄幼儿:指本人及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沧州市高新区户口的适龄幼儿,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市区内合法稳定居住。
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指本人及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的适龄幼儿,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市区内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
二、招生方式
现场报名
三、招生流程
1.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 — 5:00
2.报名地点:沧州高新区第一幼儿园(原高新区明珠小学)
3.常住人口适龄儿童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适龄儿童本人页,户口迁入时间为半年以上);
(2)辖区内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
(3)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4)接种卡。
4.外来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原始户口本(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适龄儿童本人页,出生证明);
(2)入学子女及父母一方的正式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
(3)辖区内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房主房产证原件;
(4)父母一方区内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
(5)医学出生证明;
(6)接种卡。
4 .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的幼儿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过期不候,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园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录取资格。
(2)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因提供虚假资料,幼儿入园资格审核不符的,将取消录取资格,并列入幼儿监护人个人诚信档案。
(3)随机摇号
高新区第一幼儿园共计招生180人,(包括原有在明珠幼儿园、李庄子幼儿园、韩正庄幼儿园就读的在园幼儿数)超出学位登记人数进行随机摇号,产生录取结果。
注: 疫情期间请各位家长做好防控措施,全程配戴口罩,并保持一米间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