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廊坊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持续严查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目标,遏制新冠肺炎病毒传播,切实做好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廊坊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自8月2日开始,组织市县区各级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迅速对全市重点商超、超市、宾馆等公共场所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全面检查,确保防控措施层层落实,防控到位。
重点监督商超落实以下几点:
1、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营业前,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就医。全员每15天按至少10%比例进行核酸检测1次,循环进行。
2、在商场入口处,安排专人测量体温及查看“健康码”,顾客进入商场应佩戴口罩。
3、加强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新风机房滤网每周清洗消毒一次。
4、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卫生间门把手等)做好随时清洁消毒。
5、公用区域配备足够的手消液。
6、设置“一米线”,提醒顾客排队付款结账时保持安全距离,尽量减少排队付款时间。
7、通过管控分流,减少商场内顾客人数。
8、通过电子屏和宣传栏等方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通过检查,大部分商超、酒店在出入口设立了体温监测点及测温设备,人员行程扫码牌和疫情防控公告,工作人员负责检查,并有序引导顾客进出,保持一米线距离,经营场所内进行随时消毒,消毒记录较为完善,集中空调关闭回风系统。但还存在个别单位消毒台账登记不完善,主体防护意识不强的问题。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下一步,廊坊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将进一步组织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持续对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严格督促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企业防控问题自查自纠,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每个环节,确保防控措施得到有效整治落实,严防新冠肺炎疫情发生,确保全市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