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清水县一位72岁独居老人留言反映“不能维持正常生活”,咨询能否享受低保或五保。镇政府回复称,多次联系劝告老人儿子要尽赡养义务,但都被拒绝,后来直接拒接村干部电话。按照政策要求,老人不符合申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条件。此前曾给予临时救助,将在符合政策要求下给老人生活予以保障。(8月2日 澎湃新闻)
看到这样的新闻,不免心里一阵难受,这个问题是有片面性的,人口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不止农村这样,城市也一样。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在加速,根据专家统计,1990年至2020年世界老年人的平均增长速度为2.5%,而同时期,我国老年人口的平均增长速度为3.3%。这位72岁的老人家,身体不好不能自理,但是他的儿子有赡养义务,所以不能享受低保或是五保的待遇,这是国家政策,谁也不能违反,如果家庭有大的变故,儿子没有赡养能力,政府会解决他的生活问题,给与适当的救助。可是这位老人的儿子有能力却拒绝赡养老人,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我们中华民族自古就有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父母把子女辛苦养大,让他们接受教育,成家立业,就是为了“养儿防老”,有一天父母老了,需要照顾了,他们有的却开始嫌弃父母,拒绝赡养老人。《民法》对此有明确的的法律规定,如果子女不履行该义务,父母可以向当地政府或者妇联机构寻求帮助,如果不履行调解要求,老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再有严重的,就是触犯法律,构成遗弃罪,由法院对涉嫌遗弃的行为人进行定罪处罚。
这只是农村老人其中的一种情况,城里的老人老了有养老金,生活质量比农村老人强很多,政府在农村老人养老和医疗问题上,也是有了很多的优惠政策,相信农村老人的生活条件会越来越好。我们中华民族都是传承“百善孝为先”的优良传统,年轻人不能忘了父母的养育之恩,人都有老去的一天,想一想以后我们的子女如果这样对待我们,我们是不是也会想办法依赖政府。所以我们要趁着父母健在,在精神上和物质上多关注多帮助,让他们老有所养,这样才能让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发扬光大,世代相传!(白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