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严查!经开区11家医疗机构、3家美容美发机构被停业整顿!)
为筑牢疫情防控堡垒,
8月2日至3日,
经开区卫健局对辖区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美容美发场所
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中发现,个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存在未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未对就诊患者进行体温及流行病史登记、未查验健康码及行程码、工作人员及就诊人员未佩戴口罩、消毒记录登记不完善等问题。该局卫生监督所对存在问题的11家医疗机构,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停业整顿。
个别美容美发场所未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测温验码、佩戴口罩、通风消毒、“1米线”设置等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针对存在问题的3家美容美发机构予以警告处罚,要求其立即停业整改。
下一步,区卫健局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抓紧抓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相关机构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切实守护辖区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区卫健局· 提醒
村办卫生室、个体诊所、民营医院等医疗机构不得诊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鼻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
对于日常医疗工作中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一经发现,立即关停,对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发现具有上述症状的就诊患者,要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做好信息登记,并严格按照发热人员处置流程,规范转诊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