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沧州市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目标,全力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19个县(市、区)耕地均为优先保护类,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
近年来,本市对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共确定详查采样点位1586个,完成表层无机土壤样品采集1586个,表层有机土壤样品采集314个,农作物样品采集336个,初步查明沧州市农用地污染状况及具体分布,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分类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完成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19个县(市、区)耕地均为优先保护类,无受污染耕地。
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规定,本市对三类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三类用地包括:2017年7月1日以来,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用地;拟收回土地使用权、已收回土地使用权,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后,普查、详查、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地块。经排查,目前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
为坚决杜绝违规再开发利用,本市将持续开展涉重金属企业排查,加强耕地污染源头防控;强化对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履行相应义务,包括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自行监测、建筑或构筑物拆除活动土壤污染等;统筹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同时,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治理与修复,强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严格落实“净地”供应制度,坚决杜绝“毒地”开发利用。(尹君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