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1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公布)
张家口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新发展、贯彻新理念、融入新格局,紧盯“交出冬奥会筹办和本地发展两份优异答卷”总目标,立足“建成‘首都两区’、打造‘河北一翼’”总定位,不断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持之以恒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切实为本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现将2021年上半年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577件853人。不批准逮捕227件378人,不捕率30.7%。
对各类犯罪,共决定起诉2427件2805人,决定不起诉576件630人,不起诉率18.3%。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888件3209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4.88%。
(二)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刑事执行活动和监管活动违法提出纠正83件,已纠正80件。针对监外执行活动过程中履行职责不当情形,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04件,已纠正98件。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82件,同期审查结案89件(含上期未结数),结案率108.5%。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159件,审结152件,审结率95.6%,同比增加14.8个百分点。其中以提出检察建议的方式结案151件,占审结数的99.3%。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81件,审结76件,审结率93.8%,同比增加26.6个百分点。其中以提出检察建议的方式结案67件,占审结数的88.2%。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调解书申请监督案件6件,同期审结6件,审结率100%。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45件,审结44件,审结率97.8%。其中以提出检察建议的方式结案44件,占审结数的100%。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51件,审结42件,审结率82.4%。其中以提出检察建议的方式结案42件,占审结数的100%。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线索409件,立案397件,占受理总数的97.1%。其中民事类立案12件,行政类立案385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372件。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10件,占立案数2.7%。行政公益诉前程序362件,占立案数97.3% 。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领域214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6件、资源保护领域24件、食品安全领域64件、药品安全领域5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件、其他领域38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1件19人,不批准逮捕16件30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25件37人,不批准逮捕5件12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6件27人,不起诉4件5人,附条件不起诉8件10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24件38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1月至6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特殊制度方面,通知法律援助31次,社会调查70人次,法定代理人到场94次,合适成年人到场10次,亲情会见18次,心理测评30次,心理疏导54次,亲职教育73次,帮教30次;未成年被害人特殊制度执行情况,法律援助指派2人,法定代理人到场31次,心理疏导14次,心理测评3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133件。受理司法救助案件49件,办结发放救助19件19人。
七、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8人次。检察长列席16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88.9%;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2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11.1%。
(二)审查案件听证工作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听证239件次,其中公开听证222件次,不公开听证17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