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辖区内限速抓拍的公告
依据《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第十二条之规定,沧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对以下4处限速抓拍进行年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S331省道茶棚路段130km+500m至139km+500m处,限速值为70km/h,测速设备设置具体地点:134km+300m,东西双向;
(2)S022省道付圈路段2km+950m至3km+950m处,限速值为70km/h,测速设备设置具体地点:北向南方向3km+450m、南向北方向3km+400m,南北双向;
(3)新安大道郭庄子路段8km+900m至10km+450m处,限速值为70km/h,测速设备设置具体地点:9km+950m,东西双向;
(4)河北沧东经济开发区黄河道路段4km+650m至9km+650m处,限速值为70km/h,测速设备设置具体地点:北向南方向5km+800m、南向北方向5km+850m,南北双向;
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切勿超速行驶,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违者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沧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