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稳步推进,香河县公安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密结合辖区道路管理工作实际,坚持专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扎实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全力打造文明、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
交警大队积极推行责任制勤务模式,定岗、定人、定责、定要求,领导分包路段,责任层层落实到位。每日组织召开晨会,及时调度、及时总结整治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将警力全部下沉至路面,采取定点检査和巡逻检查的方式,在城区主要路口及主次干道、交通状况复杂的重点路段进行综合治理,不断加强早、晚高峰期重点值守,要求执勤人员要将警哨吹起来,将交通秩序管起来,坚决做到管事率高、执法率高,在岗一分钟认真负责60秒。

“道路必须畅通、违法必须打击、执法必须规范、管理必须严格”交警大队采用全方位“立体式”的管控措施,持续推进行人、非机动车越线等红灯闯红灯;非机动车骑行过斑马线,行人未在斑马线过马路,行人、非机动车逆行等现象进行劝导管制。

加大城区乱停乱放车辆查处力度,坚持对违法车辆“零容忍”,严格做到“发现一辆、处罚一辆”。交警指挥中心全力配合外勤中队充分利用道路监控系统对违停车辆进行重点抓拍,充分发挥视频巡逻的机动性、与现场查纠形成互补,形成“无缝隙”管控模式。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交警大队在开展路面交通秩序整治过程中,借助微信等传播载体,创建20余个创城微信群,及时发布创建文明城市相关信息202条,传递创建文明城市的相关要求,曝光不文明行为,微信群内每日通报占道经营和电动车、自行车不按规定停放等突出问题,引导鼓励群众自主参与到城市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