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非机动车闯红灯被撞,负事故主要责任!)
2021年3月7日9时17分,青年女子赵某驾驶电动二轮车沿玉泉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固安新昌街交口时,正遇路口红灯,她见路口车辆行人不多,便直接闯灯前行,与由东向西高某驾驶的冀R8***6小型汽车高速通过路口时相撞,车辆受损,赵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连幼儿园小朋友都懂得的交通规则,但有些成年人却经常以弱势群体自居,过路口时认为汽车就该让着电动车、自行车和行人,抱着侥幸心理,无视交通信号,我行我素,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机动车行经十字路口,不仅要遵守交通信号,更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面情况,谨慎通过,才能确保安全。
当今早已是法治社会,在法律法规面前人人平等,谁都没有不受规则约束的特权。非机动车和行人,过路口多等一小会,就能保证健康和安全,这一刻可是价值千金呢,我们就真的难以做到吗?受伤害的代价,应当引起人们的警醒。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伤者赵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称得上咎由自取;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高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这也是超速惹的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