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曝光台】我区有人非法乱贴小广告?罚你没商量!)
开栏语:
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更好推进全区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区委督查室、区大督查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城市环境提升办、区文明办、区防火办联合区融媒体中心对机关单位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社会各种不文明现象,酒店、公交车、出租车、窗口单位服务人员存在有损崇礼形象的现象和行为进行曝光和监督。
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查处一起乱贴“小广告”违法行为
并对其进行相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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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执法人员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城区长青路同舟购物广场附件智慧灯杆上张贴着“小广告”,内容为某房屋中介广告,严重影响市容市貌。执法人员立即调查取证,根据广告信息现场约谈该中介负责人。在执法人员的批评教育下,中介负责人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对城市环境造成的影响,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其做出处罚,责令该中介负责人立即清除自己张贴的所有“小广告”。
企业相关责任人承诺不再张贴“小广告”
乱贴乱画的“小广告”,又被称为城市 “牛皮癣”,一直是困扰城市管理的难题。张贴行为隐蔽,张贴速度快,违法成本低,清后易反复,真可谓 “无孔不入”。对城市“牛皮癣”,我们坚决说 “不”!
在此郑重提醒
一、不要以为张贴“小广告”是小事一桩,见怪不怪;事实上并非如此,“小广告”不仅破坏市容环境,而且还掺杂着许多虚假诈骗广告,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二、随意张贴喷涂小广告,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