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蠡县法院高效执行 涉民生案款快速发放)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蠡县法院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每一个具体案件的有效执行,切实维护胜诉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蠡县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干警高效执行表示感谢。
甘某与崔某、崔某某、王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蠡县法院判决,崔某、崔某某、王某给付甘某工资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崔某、崔某某、王某仍不履行法律义务,甘某遂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未发现其三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执行法官对崔某三人进行传唤询问,三人均表示目前没有能力给付拖欠的工资。执行法官多方调查,与申请执行人甘某沟通查找财产线索,发现被执行人崔某三人有店铺在经营,针对这一情况,执行法官加大对其账户监管,增加查询的频率次数,终于发现被执行人王某银行账户上汇入8万余元,执行法官立即对王某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并扣划。因申请执行人甘某远在重庆,为快速及时的将工资款对甘某进行发放,执行法官优化执行方法,让甘某通过短信的方式提供其银行账户信息,当日甘某就成功收到了工资款。
今后,蠡县法院将继续秉持“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强化执行措施,优化执行方法,快速有效执行到位涉案款物,争取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方法、最好的成效向每一位胜诉当事人兑现生效判决,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切实转化为工作成果,并持之以恒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