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事业单位事业编!河北最新招聘来了,岗位表速看→)
招聘速览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兴隆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衡水市冀州区审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乐亭县水产中心等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新河县2021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沽源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1年乡村医生定向招录的公告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医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的通知
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的公告
定州市妇幼保健院关于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定州市中医医院关于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补充优秀人才,推进全县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精神和《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1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缺编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21年围场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共计4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附件《承德市围场县2021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范围、比例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根据岗位信息表的招聘岗位确定招聘对象。
(二)招聘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竞争比例原则上为1:3,即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3可以开考,报名低于规定比例的开考比例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1号文件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7月2日至2003年7月1日期间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户籍等条件。户籍要求:报名人员具有限定地区常驻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限定地区或配偶为限定地区常驻户口(应届毕业生因考入高校将户口迁出,毕业后尚未迁回的考生,由原迁出派出所出具证明,公安局核实并盖章;配偶具有限定地区常驻户口,本人符合其他报名条件的,须出具结婚证及配偶户籍有效证明材料)。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承德市围场县2021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7.高校毕业生条件为: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8.大学生退役士兵列入人员范围为我县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生。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承德市围场县2021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已在承德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网上缴费。笔试、面试时间会同市直和有关县(市、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时间同步,每名考生在市直和有关县(市、区)发布的招聘岗位中限报考一个。
(一)报名
1.报名程序。
报名网址:承德人事培训考试网
报名时间:2021年7月7日8:30至2021年7月13日12:00。
缴费时间:2021年7月7日8:30至2021年7月13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
报名的基本程序:
①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②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证件审核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③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④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⑤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⑥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⑦每名考生报名需缴纳考务费100元。报名缴费只能通过“支付宝”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支付宝支付功能。
2.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原则上核减招聘指标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通知应聘人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7月14日上午8:30—12:00内改报一次其他岗位。
3.对报考了取消岗位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如未改报到其他岗位的,报名费将在30个工作日内,原渠道返还到个人缴费账号。
(二)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1.笔试。此次笔试由围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各为100分。
①笔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②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③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可于7月21日上午8:30至7月23日下午16:00登录承德人事培训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
④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⑤确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围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开考比例达到或超过1:3,按形成有效竞争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⑥考生可登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查询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公布。同时公布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及证件审核详细地点和时间。
2.证件审核。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证件审核,审核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尚未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校方证明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对于证件审核过程中出现岗位计划数与证件审核合格人员数比例低于1:3的情况,将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当日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①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请关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
②面试地点:具体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③进入面试考生可登录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④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划分到每个面试小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哪组顺延递补。分组时,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考试机构发布成绩的机器排列的先后顺序进行分组。
⑤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侯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官抽签确定面试组别。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采取四舍五入方法)。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⑥考试总成绩的合成(保留2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0%+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采取四舍五入方法)
⑦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蛇形分组的考生按面试场次)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除岗位有特殊要求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相同, “985”、“211”院校优先录取),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由围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三)考核、体检
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工作由围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考核、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
(四)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和公示。
(五)聘用
1.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个人档案、毕业证书、体检表、考核材料、单位同意聘用的报告等,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2.用人单位必须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发布所有与本次招聘有关的通知、公告):
承德人事培训考试网(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查询笔试成绩、打印面试通知单):
2.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咨询电话:
0314-7528562
4.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5.请考生务必关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此次招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该网站发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五、考生疫情防控工作
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①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河北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②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主动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③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④考试过程中,考生应主动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但是在进场验证摄像和监考员进行身份核查时须摘除口罩主动配合。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⑤凡经医疗机构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考生,疑似病例以及与新冠肺炎病人有接触史但无任何症状的考生,以及考试期间发现有可疑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⑥其他要求按国家和省县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围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
详情登录:
兴隆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和《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1号)文件有关要求,经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21年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共计110名(乡镇综合类80人、卫健系统专业类30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要求详情见附件《兴隆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范围、比例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体招聘对象及岗位条件,根据《兴隆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规定要求确定。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配偶为兴隆县户籍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有户籍限制的必须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规定区域内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规定区域内(含因考入高校户口迁出至今仍未迁回的毕业生,须有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二)招聘比例
根据河北省艰苦边远地区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7月2日至2003年7月1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区间计算按此类推),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岗位条件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从其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凡涉及到年龄、户口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7.高校毕业生条件为: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承德市辖范围内在职在编(或控制数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网上缴费。笔试、面试时间会同市直和有关县(市、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时间同步,每名考生在市直和有关县(市、区)发布的招聘岗位中限报考一个。
(一)报名
报名程序:
报名网址:承德人事培训考试网
报名时间:2021年7月7日8:30至2021年7月13日12:00。
缴费时间:2021年7月7日8:30至2021年7月13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
报名的基本程序:
①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②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证件审核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③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④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⑤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⑥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⑦每名考生报名需缴纳考务费100元。报名缴费只能通过“支付宝”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支付宝支付功能。
(二)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1.笔试。此次笔试由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与《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各为100分。
①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24日,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②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③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可于7月21日上午8:30至7月23日下午16:00登录承德人事培训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
④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⑤确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考生,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⑥考生可登陆兴隆县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公布。同时公布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及证件审核详细地点和时间。
2.证件审核。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证件审核,审核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尚未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校方证明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同时携带2张与《笔试准考证》同版的照片。
对于证件审核过程中出现岗位计划数与证件审核合格人员数比例低于1:3的情况,将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当日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
①面试时间: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请关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②面试地点:具体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③进入面试的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到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4室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④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哪组顺延递补。分组时,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考试机构发布成绩的机器排列的先后顺序进行分组。
⑤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侯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官抽签确定面试组别。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⑥考试总成绩的合成(保留2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60%+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采取四舍五入方法)
⑦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蛇形分组的考生按面试场次)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除岗位有特殊要求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相同, “985”、“211”院校优先录取);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由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三)考核、体检
具体考核时间详见兴隆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信息。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工作由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考核材料的考生和考核、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考核、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
(四)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和公示。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2.用人单位必须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需在本单位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流动。
四、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兴隆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所有与本次招聘有关的通知、公告、查询笔试成绩):
承德人事培训考试网(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
2.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咨询电话:5052802
4.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5.请考生务必关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此次招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该网站发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五、考生疫情防控工作
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1.考生应在笔试前14天申领“河北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主动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4.考试过程中,考生应主动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但是在进场验证摄像和监考员进行身份核查时须摘除口罩主动配合。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5.凡经医疗机构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考生,疑似病例以及与新冠肺炎病人有接触史但无任何症状的考生,以及考试期间发现有可疑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其他要求按国家和省市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附件: 1.《兴隆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2021年兴隆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
兴隆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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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冀州区审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面向全区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范围
全区各乡镇、部门在职人员(不含一线教育、卫生工作者)
二、选调人数及编制
本次公开选调在编在岗公务员2名、全额事业人员2名。
三、选调条件
㈠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勤奋敬业,品行端正,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热爱审计工作;
㈡以从事财会、审计、法律或有相关工作经历两年以上者优先,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
㈢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后出生);
㈣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现就职岗位有最低服务年限且未到期的;按照有关回避规定需回避的和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四、选调程序
㈠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同意并盖章后报名。报名时随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上填写的个人信息、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冀州区审计局(信都西路116号,农商银行三楼)办公室,电话8612708。
㈡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区审计局将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对考生填报信息进行审核,确定参考人员名单。
㈢考试。
1.如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不足选调人员1:1的,直接确定为拟调人选,进行考察,体检。
2.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多于选调岗位人数的,进行面试。⑴面试时间、地点及人员将以电话通知本人。⑵面试的合格分数线为75分,即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㈣体检。面试合格者按选调人数1:1进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执行。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㈤考察。体检合格的,通过实地考察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以及应回避的情况,并对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顺延递补。
㈥公示与调动。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冀州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选调问题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doc
冀州区委组织部
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冀州区审计局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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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水产中心等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乐亭县水产中心等7家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3名,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施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笔试、面试考务工作,由乐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3年7月14日及以前出生)。
2.遵守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具体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乐亭县水产中心等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岗位条件的说明:
1.年龄计算。《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5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2.毕业证书及专业。应聘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
3.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各类证书(不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7月14日。
4.困难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军队退役人员报考时,学历放宽至高中,笔试成绩加5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6月25日通过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4日--7月16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7月16日下午4:00停止报名)。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乐亭县人力资源市场(城区工业园区创业二街北侧),非报名日工作时间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315-4611059。
3.报名要求:考生务必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每名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报名者现场提交《乐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需从相应网站下载打印填写,本人签字确认。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并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四张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注:困难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城乡低保家庭)成员报名时不需提供困难家庭的佐证材料,待报名结束后由乐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核实;军队退役人员报名时,另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与缴费:由乐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建议使用微信进行支付)。
5.开考比例:除水产中心所属岗位外,其余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变化情况于报名结束后第二天在唐山人才网发布。
6.准考证发放:考生于2021年8月11日上午9:00至11: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水产中心所属岗位视报名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笔试,具体考务安排将于2021年8月9日在唐山人才网通知。其余岗位参加笔试。
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注:笔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2021年8月14日下午14:00至16:00 (120分钟)。笔试具体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8月16日在唐山人才网公布。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于2021年8月18日在唐山人才网发布。注:面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
水产中心所属岗位采取专业能力测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实操能力。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张贴公布,满分100分。水产中心所属岗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其他岗位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合成
水产中心所属岗位视具体情况确定总成绩;其余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于8月23日在唐山人才网发布。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士兵、学历学位高、中共党员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2021年8月26日在唐山人才网发布。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资格复查任一环节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信息在唐山人才网公布,公示期3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
水产中心所属岗位拟聘人员与三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见习期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工资按照参照但不等同于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转正定级工资标准确定,之后视事业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情况酌情调整,各项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其余岗位拟聘人员与三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2000元(含个人负担的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遇社会调资酌情提高工资水平。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乐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1.《乐亭县水产中心等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3.《乐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乐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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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2814
新河县2021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和解决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紧缺状况,经县委、县政府批准,面向全县公开招聘89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特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面向全县公开招聘89名劳务派遣人员,其中社区工作人员64名,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23名,重点项目招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以上岗位用工形式为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报考者本人(2021年7月1日前)具有新河县户籍或为新河生源地(包含因异地上学迁出人员或夫妻一方为新河县户籍);
2.具体年龄、学历要求以《新河县2021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计划表》为准;
3.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
6.具备招聘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过吸毒史的;
4.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5.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现役军人;
8.已在我县聘用为劳务派遣人员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本次岗位需求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6月26日—2021年7月2日在新河县人民政府网、"新河发布"、"新河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采集影像、指纹并录入系统。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3日—7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新河县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新兴街中段路西)
联系方式:0319-4752735
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需提前在新河县人民政府网、"新河发布"、"新河人社"微信公众号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新河县2021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报名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并在"个人诚信保证栏"签字,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5.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件、证明。
(三)笔试
1.笔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根据省市县疫情防控要求进行。
2.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5:1(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比例时,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数。
3.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制作完成后,将在"新河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领取通知,请及时关注信息发布,准考证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身份证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为主。笔试不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同时将在"新河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请及时关注信息发布,并确保通讯畅通。考生笔试入场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在新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面试
1.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面试方案另行制定,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当日公布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在新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县行政审批局、县重点项目招商服务中心、县民政局和新河镇党委分别制定方案报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并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结束以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
1.根据招聘方案规定和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名单。拟聘人选名单在新河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对公示过程中被反映有严重问题并被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社区工作人员由新河镇纳入社区管理序列,其他岗位人员分别纳入所在单位管理,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发放、奖励惩戒、岗位调整和续聘解聘的依据。
2.依照相关规定,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三年一签,到期后经三方协商同意再用再签。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由基础工资和岗位补贴组成,基础工资为最低工资标准1680元(以后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做相应调整),岗位补贴为专科及以下学历400元、本科500元、硕士研究生800元,聘期内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个人应缴部分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七、疫情防控
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报名考生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配合安保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查核本人行程码、绿色健康码,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生在报名、考试期间一律全程佩戴口罩,录入影像环节需暂摘口罩进行。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新河县政府网、"新河发布"和"新河人社"微信公众号,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下载>>>
附件1:新河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2:新河县2021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doc
新河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
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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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源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1年乡村医生定向招录的公告
为了切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和疫情防控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按照《沽源县2021年乡村医生定向招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沽卫字〔2021〕31号)要求,结合沽源县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定向招录。
一、招录计划
计划定向招录8名(九连城镇3名、平定堡镇1名、小河子乡4名)。
二、招录人员范围
户籍在沽源县或配偶户籍在沽源县或且长期在沽源县居住,志愿服务村级医疗卫生事业人员。
三、招录人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免试向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经面试合格后聘用。
3.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及以上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全科医学专业人员或者经过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其他人员或者取得省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并根据省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考试内容、考试范围,县卫生健康局组织考试合格后,可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经面试合格后聘用。
4.年龄要求:女性40周岁以下,男性45周岁以下。
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②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
③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
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时间:2021年7月5日-7日;
2.地点:沽源县卫生健康局二楼基妇股
3.联系电话:0313-5812349 13722309320
(二)报名所需申报材料
1.沽源县2021年乡村医生定向招录报名表;
2.中专及以上医学院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档案资料;
3.《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及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户口本、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蓝底小二寸照片6张。
5.沽源县2021年乡村医生定向招录个人健康信息诚信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
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四)笔试
1.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时间由卫生健康局统一安排,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公布时间及内容: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卫生健康局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尾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由沽源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满分100分,目的是测评考生的报考动机与岗位匹配性、专业技术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仪表举止等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六)计算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名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结合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优先;学历出现并列时,基层工作时间长者优先;最后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进入体检。
(七)体检与政审
体检由沽源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参照《事业单位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招录人员自行承担。政审由沽源县卫生健康局出具介绍信,招录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政审证明,体检、政审出现不合格或者弃权的,按照依次递补方式进行补充。
五、注册发证上岗
1.执业注册
考试与体检合格后,卫生健康局组织统一注册。
2.发证上岗
卫生健康局统一对已聘用人员颁发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制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经本人申请、村委会推荐、乡(镇)卫生院考核及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程序,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实行“乡聘村用”,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和考核。
六、服务期限。定向招聘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内,考核合格,允许在全县范围内自由流动。
七、享受待遇。每月基本工资1000元及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医疗服务一般诊疗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基本药物专项补助、和承担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补助。(如省、市出台新的补助标准按照最新标准执行)。凡服务期间认真履职、达到考核要求的,在职称评定和参加乡镇卫生院招聘考试等方面优先考虑,并推荐参加全科医师培训和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
养老保险:按企业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单位部分由县财政保障,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
八、违约责任。凡未能在定向招聘岗位工作达到规定年限、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乡村医生,《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不予进行再注册。
附件:1.沽源县2021年乡村医生定向招录人员报名表
2.沽源县2021年乡村医生定向招录个人健康信息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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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医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的通知
为了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医院能够更好地为港区人民健康服务,保证医院正常运转、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拟公开20名医务人员。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20名医务人员(专业及数量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三)身体健康,能够从事正常诊疗工作。
(四)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被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过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五)年龄、学历、资历等要求
内科、外科、妇产科医师要求二批直本及以上学历医学专业毕业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15年以后(含2015年)的毕业生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取得招聘岗位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试用期满后工资福利参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执行,社保按照企业标准缴纳。
若符合上述条件人员不能满足岗位需求数量及质量要求,拟招聘三本(含专升二批本)毕业生补充,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15年以后(含2015年)的毕业生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劳务派遣待遇。
儿科、定向报名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病理诊断、麻醉医生学历放宽到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试用期满后工资福利参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执行,社保按照企业标准缴纳。
年龄要求均在40周岁及以下。不限户籍,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7月5日。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平台。招聘信息在信息发布平台对外公布。
(二)组织报名
自愿报名,采取网上报名(15931919791@163.com)现场确认的方式。现场确认需由本人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请提前打印好“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本人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2张。
2、现场确认地点:海港医院人事科。
3、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7月8至9日。
4、报考人员应关注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招录信息随时借此平台公布。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基本要求
①考试总成绩100分。
②评委打分保留1位小数、计算考生分数保留2位小数。
③成绩计算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计分办法。
2、流程
①面试。应聘者全部参加面试,主要考察专业技术能力、择业认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②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录取。
3、地点、时间安排
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分别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核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和档案材料审核等考核。
(六)进行公示
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成绩和拟录用人选分别在报名处和唐山海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拟录用人选公示3天。
(七)办理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人事代理的聘用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八)其他
1、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或者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进入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顺序录取:本专业工作岗位业绩突者(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奖励较多者)、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较高者)顺序录取。如以上条件均相同则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九)海港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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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的公告
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为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3名、消防文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数额
此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3名、消防文员5名,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承担消防救援站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消防文员主要承担消防支队全媒体工作中心新闻宣传报道任务。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1、要求男性,具有沧州市辖区户籍或为沧州辖区生源地人员;曾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退出消防员也可报考,不限户籍。
2、学历:高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4周岁及以下。本科以上学历人员、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和持有B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
(二)消防文员:
1.具有沧州市辖区户籍或为沧州辖区生源地人员;具有新闻宣传从业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或在部队(含消防救援队伍)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者,不限户籍和专业。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自愿从事消防宣传工作。
3.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此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具体招聘岗位及学历、专业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7月13日。招聘岗位所要求工作经历的计算方法为:从2021年7月13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本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聘岗位:
1.现役军人;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法、地点和时间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时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首页及本人页)(按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毕业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红底小二寸证件照3张,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对提交的资料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复印件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其中外地户籍人员报考消防文员需提供从事新闻宣传从业工作经历证明(需说明工作起止时间及所从事的工作)。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3日至7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沧州市求是北大道10号),报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到6楼队务督察科,报考消防文员的到9楼全媒体工作中心。
2.领取《准考证》
考生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7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体能测试、心理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二)考试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考试分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笔试,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心理测试结果要求合格,不计入成绩。
1.体能测试:30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满分100分,计分标准见附件3,体能测试三项内容均不得分的直接予以淘汰。体能测试时须提供心电图检测结果(提前自行到医院进行心电图检查)。体能测试由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并对体能测试考核标准负责解释。
2.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一并组织,心理测试采用国家消防员职业适应性检测系统进行测试,本系统测评后自动评分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予以淘汰,不计入成绩。心理测试由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
现场公布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结束3日后将在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官网()、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体能测试、心理测试成绩、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及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3、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基础消防知识。笔试由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
笔试结束5日后,在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官网()、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消防文员:考试分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笔试、面试,其中体能测试占30%,笔试成绩占40%,面试占30%,心理测试要求合格,不计入成绩。
1.体能测试:男生,30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女生,1500米、仰卧起坐、跳绳,满分100分,计分标准见附件3,体能测试三项内容均不得分的直接予以淘汰。体能测试时须提供心电图检测结果(提前自行到医院进行心电图检查)。体能测试由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并对体能测试考核标准负责解释。
2.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一并组织,心理测试采用国家消防员职业适应性检测系统进行测试,本系统测评后自动评分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予以淘汰,不计入成绩。心理测试由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
现场公布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体能、心理测试结束3日后在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官网()、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体能测试、心理测试成绩、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及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3.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基础消防知识。由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笔试结束5日后,在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官网()、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按折合后的体能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40%),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直接予以淘汰。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由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即: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消防文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总成绩保留3位小数排序,仍并列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采取依次按体能成绩高者,退出消防员、退役军人,从事过军警犬训导工作,持有B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消防文员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从事过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政审、资格复审等环节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体检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标准》和消防救援支队规定的项目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体检由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
(五)政审、资格复审
由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及资格复审,政审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审、资格复审结束后,由消防救援支队对考察对象的政审、资格复审情况做出说明,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政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
对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官网()、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一)岗前培训。被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统一进行至少5个月集中培训,消防文员进行至少1个月的集中培训,由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
(二)签订劳动合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为6个月、消防文员试用期为3个月,均含集中培训时间。试用期满后,通过岗位结业考核、日常量化考核,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与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签订劳动合同,消防文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内依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文员有关管理办法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结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工作分配。培训结束后,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消防救援支队在沧州市区范围内统筹分配工作,消防文员在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工作中心工作。
(四)有关待遇。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五)工资薪金。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绩效和津贴补贴约5958元/月,并随工作年限、岗位等级等逐年调整,消防文员工资待遇根据当前消防文员水平确定。
(六)日常管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倒班制度,进行准军事化管理。
六、招聘纪律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名及考试期间,考生需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行程码”、“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入场。报名或进入考场前,须出示并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现场验码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此公告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队员、消防文员信息表
附件2:2021年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队员、消防文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附件3:2021年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队员、消防文员体能考核标准
附件4: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咨询电话:
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0317-5636636/5636635,消防文员招聘0317-5636673。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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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妇幼保健院关于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体制改革相关政策,《定州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定政办〔2017〕92号)文件精神,为满足医院用人需要,切实做好定州市妇幼保健院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7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的形式,由定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组织。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拟聘人员公示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人数、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2021年定州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7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和要求的基本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附表要求确定。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正式工作人员;
2.受到党政纪处分没有解除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组织方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6月30日—7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定州市妇幼保健院办公楼三楼人事科(307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均可,网络报名扫描二维码填写招聘报名表,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为避免人员聚集,仅需一种渠道报名,无需重复登记。
联系电话:0312-2382816
资格初审:由定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组织相关科室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按照招聘方案进行资格审查。
(二)招聘考试
1.笔试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由医院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以通知为准,由招聘办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所报考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办确定。考试在定州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发布笔试结果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联系电话:0312-2382816。
2.面试及资格复审
面试工作由招聘办组织实施,全过程接受市纪检监察人员监督,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性。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选拔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1.5:1(若面试人数不足,由定州市妇幼保健院提出申请,经招聘办批准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等违纪情况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办组织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面试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用A4纸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原件以供核对。
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以前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研究生期间的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自行打印;
③本科学历人员需提供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④护理专业需提供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⑤规培合格证书(今年规培结束还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供培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
⑥有资格证书的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已考过未拿到证书的提交考试成绩。
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都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
4.面试方式
由招聘办组织,按照招聘岗位学科设置考官,每组考官7人,计分方法采取体操打分法。面试根据考生人数和面试时限合理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原则在同一面试组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办确定。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时间总计不超过8分钟。
5.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面试当天在定州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发布考试结果。
(三)考察、体检
考察由定州市妇幼保健院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由定州市妇幼保健院组织,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初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定州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五)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定州市妇幼保健院提出聘用意见,招聘办批准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拟聘用人员在考察、体检、公示期间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公示后一次性从各岗位面试分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五、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肃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违规情形的,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聘管理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根据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312-2313140。
市卫健局举报电话: 0312-2560358。
七、因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时间、地点等如有变动,会及时在定州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关注网站通知并做好个人防护。
2021年6月29日
定州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度招聘人员计划表
详情登录:
定州市中医医院关于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体制改革相关政策,《定州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定政办〔2017〕92号)文件精神,为满足医院用人需要,切实做好定州市中医医院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1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的形式,由定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组织。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拟聘人员公示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人数、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2021年定州市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1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和要求的基本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附表要求确定。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正式工作人员;
2.受到党政纪处分没有解除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组织方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6月30日—7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定州市中医医院办公楼三楼人事科。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均可,网络报名扫描二维码填写招聘报名表,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为避免人员聚集,仅需一种渠道报名,无需重复登记。
联系电话:0312-5658115。
资格初审:由定州市中医医院人事科组织相关科室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按照招聘方案进行资格审查。
微信扫描下面二维码进行定州市中医医院招聘网络报名。
(二)招聘考试
1.笔试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由医院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以通知为准,由招聘办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所报考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办确定。在定州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笔试结果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联系电话:0312-5658115。
2.面试及资格复审
面试工作由招聘办组织实施,全过程接受市纪检监察人员监督,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性。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选拔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1.5:1(若面试人数不足,由定州市中医医院提出申请,经招聘办批准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等违纪情况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办组织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面试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用A4纸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原件以供核对。
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以前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研究生期间的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自行打印;
③本科学历人员需提供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④护理专业需提供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⑤规培合格证书(今年规培结束还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供培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
⑥有资格证书的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已考过未拿到证书的提交考试成绩。
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都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
4.面试方式
由招聘办组织,按照招聘岗位学科设置考官,每组考官7人,计分方法采取体操打分法。面试根据考生人数和面试时限合理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原则在同一面试组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办确定。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时间总计不超过8分钟。
5.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面试当天在定州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考试结果。
(四)考察、体检
考察由定州市中医医院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由定州市中医医院组织,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初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定州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六)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定州市中医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招聘办批准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拟聘用人员在考察、体检、公示期间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公示后一次性从各岗位面试分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五、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肃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违规情形的,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聘管理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根据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312-2313140。
市卫健局举报电话: 0312-2560358。
七、因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时间、地点等如有变动,会及时在定州市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各位考生关注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通知并做好个人防护。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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