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医保局传来好消息,即日起,我市启动实施门诊慢(特)病网上随时申报、医疗机构认定工作,有效解决以往门诊慢(特)病评审认定周期较长、频次较少、享受待遇不及时的问题。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门诊慢(特)病患者本人(以下简称申报人),可通过点击“河北医疗保障局”公众号下方的“河北智慧医保”进入小程序(以下简称申报平台),进行在线注册,填报申报人基本信息和申报病种。同时,上传原发病历资料及近一年能佐证所申报病种在医疗机构住院、门诊病历和相关检查、化验等资料。自主选择具有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申报人不自主选择的,申报平台将为其分配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应科室),填写完整并线上提交后,申报人携带相关纸质病史资料到所选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认定。
现场认定流程分为初审、复审和认定结果查询三个环节。初审时,初审医师严格核对参保人身份信息,并按照慢(特)病病种认定标准进行初审。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申报平台确认后,线上提交给复审医师。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在申报平台中填写不予认定理由。对申报材料不支持认定,需进一步补充检查的,在申报平台中填写补充检查的相关信息;申报人补充相关检查信息后,重新上传申报,受理申报时间顺延。复审时,复审医师在初审医师提交初审意见后进行复审,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申报平台进行认定确认;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在申报平台中填写不予认定理由。申报人(或代办人)可在受理申报20个工作日后,通过申报平台查询认定结果。认定之日起,即可按规定享受慢(特)病待遇。
对于异地安置、年老或行动不便、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居住偏远等本人不能现场进行认定的特殊参保人员,可通过亲属、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居委会、参保人单位医保专管员负责完成网上申报,需在申报平台中选择特殊人员选项,填报不能前往现场认定的具体原因并做出个人承诺,直接由医师进行线上认定。
据了解,2021年以前,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是每年集中评审认定一次,2021年初调整为每年评审认定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随着门诊慢(特)病网上随时申报、医疗机构认定新模式的实行,将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