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
当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依然严峻复杂,按时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手段。根据省市防控办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工作要求,6月30日前必须完成第二剂次的疫苗接种工作。为尽快构建全区疫苗保护免疫屏障,现特别提醒广大居民朋友:在疫苗安全间隔期内,第二剂次越早接种效果越好。6月19日后,符合接种第二剂次条件的居民务必在间隔期满当日及次日进行接种。具体接种时间参见附表。
注意事项:请携带居民身份证和第一针接种凭证,佩戴口罩,主动出示河北健康码,配合测温、登记,自觉遵守现场秩序,接种后须留观30分钟,感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