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康保县公安局依法拘留一名寻衅滋事人员)
2021年06月19日,康保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依法处置一起无理越级上访案件,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
2020年10月份,康保镇居民宁某某的父母和弟弟因在康保县诚信家园小区的房子没有交管网改造费被康保县天润热力公司停暖,宁某某的弟弟在10月底向康保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康保县天润热力有限公司违规收取管网改造费,宁某某为诉讼代理人,康保县人民法院在2020年12月10日作出判决,判决宁某某的弟弟败诉,宁某某又于2021年03月左右提起上诉,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04月30日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在此期间,宁某某多次给中纪委信箱、省长信箱、省纪委信箱、国务院留言平台写信或者留言。
2021年06月16日,宁某某无视张家口市中院二审判决结果,无理、越级到河北省信访局上访,其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信访秩序和单位工作秩序,康保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依法对宁某某作出拘留14日的行政处罚。
依法有序信访是法律赋予每位公民的合法权力。在信访过程中,公民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理表达诉求,任何采取极端方式非访、缠访、闹访及越级上访的,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违法上访,触犯法律,依法处理,影响家人。违法个人信息永久记录,将影响子女等直系亲属的政审,从而影响考学、入党、征兵、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等。
上访须依法,违法必打击!康保县公安局坚决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对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