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任丘市人民院沧州医保系统已逐步上线,目前只有生育患者可以正常结算,请沧州市域内的生育患者(雄县生育患者除外)携带以下证件,及时来本院住院部一楼结算中心办理结算:
一、社保卡、押金单原件。
二、出院证、诊断证明原证(原件或复印件)。
三、报销款打到社保卡上的需复印:患者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2份)(复印件写电话)
四、报销款打到银行卡上的需复印:1、第三条复印一张。2、银行卡、银行卡开户人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除农行外其他银行卡需填写开户行)(2份)(复印件写电话)。
五、复印准生证1张、职工生育患者需准备生育备案表原件。对于系统升级给大家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后续我院会加大力度,争取尽快为所有患者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