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 开展食盐市场联合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监督管理,维护食盐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印发《衡水市2021年食盐市场联合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食盐市场联合检查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以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食盐零售网点、食盐配送单位、食品加工用盐单位、各类食堂和餐饮服务单位、工业盐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等为检查对象,重点检查查处以下违法行为:1、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开展食盐批发业务;2、食盐零售单位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食盐;3、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盐或将工业盐等非食用盐加工食品;4、销售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盐;5、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非食用盐生产企业、食盐零售单位未按照规定保存生产、采购、销售记录和相关凭证;6、零售单位销售散装食盐,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盐;7、未在本地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或经营场所不符合食品经营规范,在我市从事跨区域食盐批发业务;8、低水碘地区未加碘食盐销售网点以外的食盐零售单位销售未加碘食盐,高水碘地区加碘食盐销售网点以外的食盐零售单位销售加碘食盐。

联合检查采取受理社会监督举报、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既做到点面结合,又突出整治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力争通过一个月的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食盐市场秩序,营造安全、健康消费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为建党一百周年献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