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漏检+报废,这车您还真敢开上路...| 一线微观)
报废车辆禁止上路行驶,这点亲们应该都有了解,因为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已经不符合上路行驶的标准,一旦驾驶这类车辆上路,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但下面这位驾驶人却不管这些,就是任性...驾驶报废车违法上路,结果正好碰到交警...
2021年05月26日15时05分许,固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在固安县京广线与新源街十字交口处设点稽查布控查处违法行为时,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接指挥中心稽查布控预警,一辆车牌号为冀TM7X02黑色小型轿车涉嫌漏检、已达到报废标准,民警立即将其拦停。
经查冀TM7X02黑色小型轿车确已漏检并已达到报废标准,驾驶人董某系驾驶已到达报废标准的第二类机动车上路行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3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第2款,对其处1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车辆强制报废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