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赵女士将一面印有“匡扶正义 为民除害”的锦旗送到网安大队办案民警手中,对办案民警在一天内破获案件并为其挽回经济损失表示感谢,称赞民警不愧为人民的好警察,为办案民警攻坚克难、无私奉献的精神点赞。
2021年4月18日上午10时许,赵女士报警称有人冒充自己的微信好友骗取自己人民币2700元。接到报警后,网安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开展侦查工作。民警通过大量的调查工作确定王某(女,38岁,保定市人)有重大作案嫌疑。18日晚9时许,民警在保定市徐水区将违法行为人王某抓获。经询问,违法行为人王某如实陈述了诈骗赵女士2700元的经过:赵女士经营化妆品生意,经常在微信朋友圈晒图,王某通过关注赵女士的微信朋友圈了解到赵女士的微信好友,并将自己的微信头像更换成赵女士微信好友的微信头像,以赵女士微信好友的身份向赵女士借了2700元,之后将赵女士微信拉黑。4月19日上午10时许,办案民警将追缴的钱款返还给赵女士。目前,违法行为人王某被行政拘留。
随着经济不断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软件的出现使人们办理事情更加方便,便民的支付方式却成为了不法份子的一种盗窃手段。2021年3月25日上午9时许,网安大队民警接到一起利用微信、支付宝盗窃的案件。受害人张女士报警称自己的微信、支付宝被异常登录,银行卡内的60000余元被转走。经民警调查发现韩某(男,32岁,山东临沂人,现住永清县某小区)有重大的作案嫌疑。3月25日23时许,民警在犯罪嫌疑人韩某的住处将其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韩某对其利用微信、支付宝盗窃张女士60000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韩某与张女士认识,张女士登录微信、支付宝时,韩某暗中记下了登录密码,之后韩某登录了张女士的微信、支付宝盗窃了60000余元。民警将追缴的钱款发还受害人。目前,犯罪嫌疑人韩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月25日上午,张女士来到网安大队,将一面印有“为民破案贴人心 人民警察为人民”的锦旗送到办案民警手中,表达了对民警迅速挽回群众财产损失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