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0日22时许,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海阳派出所民警在海港区海阳镇某村处置一起家庭纠纷。期间,纠纷当事人王某某酒后情绪激动,并欲当场实施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民警立即依法上前制止,遭到王某突然暴力袭击,造成1一名辅警面部被打伤,1名民警和另1名辅警手臂被抓伤。随后,王某某被依法控制。
海港分局警务督察大队接报后,为维护民警的正当权益和法律权威,督导海港分局海滨路派出所对该案依法办理。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40岁)对其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21年5月21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