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境外输入14例!河北2地公布密接者行程轨迹!张家口多地防控通告!)
国家卫健委最新通报
5月18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4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上海9例,陕西2例,江苏1例,湖北1例,广东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3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483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增加1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261例(其中重症病例2例),现有疑似病例1例。累计确诊病例5890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5629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5月18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296例(其中重症病例3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85976例,累计死亡病例4636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90908例,现有疑似病例1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017439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7293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3例,其中境外输入12例,本土1例(在安徽);当日转为确诊病例3例(均为境外输入);当日解除医学观察14例(均为境外输入);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345例(境外输入327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14136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11826例(出院11535例,死亡210例),澳门特别行政区50例(出院49例),台湾地区2260例(出院1127例,死亡14例)。
三河市
关于新冠确诊病例的一名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通告
2021年5月17日,我市接到辖区居民胡某某报备,称当天早晨发现自己健康码红码。我市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实,胡某某是安徽省新冠确诊病例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我市立即启动相关程序,多部门联动,对其行程轨迹进行排查。
经排查,胡某某5月8日14:20由荆州乘坐D3058到合肥南,(二等座12车17号,与新冠确诊病例李某某同排乘坐),当日18:05由合肥南乘坐G3135次(17车6号)到余姚北,之后在杭州湾金融广场伊尔萨洗衣连锁店进行机器调试工作,直至工作结束离开余姚。
5月11日由余姚北乘坐G274次列车(06车04D号)回北京,17时到达北京南站,后乘坐地铁14号线换乘1号线到达大望路,然后18:02乘坐私人大巴回到燕郊。
12日上午9时步行到某医院接种新冠疫苗,11时许步行回家,涉及相关人员均已采取管控措施。
13日6:40在潮白大桥西乘坐通8路公交车,8:30换乘675到常营下车,到伊尔萨连锁洗衣店调试机器。下午16:00乘坐675路,16:15在结研所换乘818路(京AG5807)于16:30到达欧逸丽庭,16:33乘坐815路(京A03856F)回到星河皓月北门后步行回家,未外出。
14日6:10乘坐815路(京AW0770)到郎家园站换乘973路公交车到将台路东站下车去北京伊尔萨洗染有限公司上班,18时许由将台东路站乘坐973路到八王坟北站下车,步行到八王坟东站于19:30换乘私人大巴回燕郊。
胡某某自述乘坐交通工具以及外出工作、活动过程中一直佩戴口罩。
目前,密切接触者胡某某及其家人均已隔离管控,初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请与胡某某在上述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与属地防控办或疾控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
三河市防控办:0316—7155277
三河市疾控中心:0316—7155343
三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唐山市路南区
路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安徽合肥确诊病例同车厢接触者张某某行程轨迹的通告
广大群众朋友:
2021年5月15日9:08,我中心接到南湖春晓二期社区工作人员报告,该社区发现新冠肺炎患者吕某的4月26日同车厢接触者张某某,经调查张某某目前居住在唐山市路南区惠民道境内,5月15日和17日两次核酸检测均阴性。根据市区专家研判,现将张某某4月26日与吕某同乘坐D37次列车后至5月15日的行程轨迹予以公布。
经调查,张某某于4月26日14:46在北京站乘坐D37次列车(四车厢12B)由北京前往唐山,15:59抵达唐山北站。出站后自驾车于17:10左右到达唐山市委党校报告厅递交公务员考试资料,停留约3-5分钟左右,期间全程佩戴口罩。约18:00自驾车到达路北区爱琴海中心假日酒店,入住1221房间。张某某在该写字楼三层中公教育培训机构参加学习至5月7日结束后自驾车离开返回家中。期间同时参与培训同学有十几人,每日培训时间:8:30-18:00。
张某某在爱琴海居住及学习期间,在爱琴海负一层就餐。
4月27日、5月4日及5月11日约8:30-8:40期间,张某某自驾车到华北理工大学东院区医院进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每次约停留5分钟。
5月10日13:40,张某某自驾车到丰南劳动技师学院参加公务员考试。同教室备考人员约20几人,14:00-14:30进入一考场后考官约10几人。考试结束返回家中。
其余时间张某某独自在家居住未曾外出,未与其他人员接触。
现将其行程公布如下,请在上述过程中与张某某有过接触的广大群众,认真做好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外出。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前往定点医院就诊。
唐山市路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