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光法院召开综合办公会议,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穆天祥主持,全体班子成员、中层正副职、相关具体工作负责人等人员参加。会议重点对标新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质效评价办法》,对修改后的各项工作指标进行逐项细致的分析研判,研讨改进提升措施,为本院今后的工作重点及目标指明了方向。
一、迅速适应考核指标的变化,领会评价办法的实质内涵。
新的评价办法更加合理、科学、全面,20条评价办法涵盖了案件办理的全过程,案件质量、办案效率、网上诉讼应用等各项工作情况在指标中得以清晰呈现,指标的高低直接反映了法院整体审判工作的水平,员额法官一定要认真学习研究,增强对考核重点工作的理解和认同。
二、调整工作思路和重点,有的放矢提升审判质效。
针对本院4月份的短板弱项指标,员额法官应迅速调整工作重点,尤其要在一审服判息诉率、被二审发回重审率、被二审改判率、调撤率上下功夫,这几项指标是检验案件质量、群众满意程度的重要指标,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员额法官要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切实降低上诉案件发还改判率,提升一审服判息诉率。对上诉案件要进行全流程、全环节的监管,及时通报上诉案件进展,提前预警。同时组织好对上诉发还、改判案件的统计分析,组织评查人员出具评查意见,总结归纳原因,避免类案的发生。
三、大力推行诉前化解案件“深、前、三尽”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办案效率。
推进诉前化解的实质化运行,深度化解诉前案件的同时,充分发挥诉前保全、诉前鉴定程序前置的优势作用,尽快、尽早、尽好地促使更多的纠纷化解于诉前。同时法官对调解员进行一对一指导对接,提前介入参与诉前案件调解,熟悉了解案情及双方当事人诉请、答辩意见,提高案件诉前化解率的同时,也保障了案件调解失败转立案后,诉讼程序能更迅速开展,进一步提升案件的办结效率。
四、制定新的审判质效通报,确保每项工作落实到人。
修正每日、每月审判质效通报,对标细化每月工作清单,在保留每名员额法官结案率、直播率、网上开庭数量等指标日通报的基础上,增设调解案件数、撤诉案件数两项指标。使每名干警全面准确的掌握工作进展,及时改进落后指标,各团队领导够针对团队的质效指标,全面调度,尽快整改、尽早提升,层层传导压力,力争实现本院审判质效的再提升。(闫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