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河间市医疗保险
慢性病申报工作通知
2021年度河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申报工作同时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范围
1、申报时间:2021年5月17日—25日,申报结束后不予补报。
2、申报范围:首次申报慢性病或已认定慢性病需要增加病种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慢性病病种范围
(1)冠心病(心肌梗塞、心绞痛、冠状动脉搭桥或支架植入术后抗凝治疗);(2)高血压病(高血压Ⅲ级或高血压合并心、脑、肾、眼并发症);(3)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抗血小板治疗;(4)慢性心力衰竭;(5)脑血管病后遗症;(6)帕金森病;(7)重症肌无力;(8)癫痫;(9)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10)甲状腺功能减退症;(11)甲状腺功能亢进症;(12)肺源性心脏病;(13)肝硬化;(14)病毒性肝炎(慢性乙肝);(15)类风湿性关节炎伴功能障碍;(16)系统性红斑狼疮;(17)风湿性心脏病;(18)精神病(精神障碍);(19)再生障碍性贫血;(20)慢性肾功能衰竭;(21)慢性肾炎;(22)肾病综合征;(23)活动性结核病;(24)支气管哮喘;(25)阻塞性肺气肿。
三、申报材料
提供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近两年内与所申报病种有关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或近半年以来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不间断治疗的门诊病历原件、诊断证明、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等材料。参保患者的申报材料若有他用,请先复印留存,认定结束后不提供查找和复印。
四、申报流程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所在单位填写《沧州市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申报材料。
(2)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可携带申报材料直接到医保中心申报。
(3)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到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沧州市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申报材料。
(4)各单位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请于2021年5月27日前将《沧州市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汇总表》与申报人员填写的《沧州市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及相关病历资料一并上报医保中心。
五、待遇享受
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上半年认定通过的从7月1日起享受门诊慢性病医保待遇(起付标准不变,年度内享受报销额度按照年度支付限额减半执行)。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并尽快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参保人员,避免漏报、错报现象的发生,在做好申报工作的同时,请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参保患者应提供真实病历资料,如有弄虚作假致使鉴定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取消待遇资格,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咨询电话:0317-3239335
河间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11日
河间市水务局
关于做好引蓄水安全管理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目前,我市正在组织实施黄壁庄水库引水工程,为做好引蓄水安全管理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要按照属地管理和河长制的职责,组织乡村级河长做好河道巡查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阻水坝节和堤防缺口要立即清除和封堵,以免出现河水漫溢、淹地、淹房现象。引水期间,一旦发现险情,要立即处理,确保河道输水安全畅通。
二、要立即组织发动沿河村民疏浚与坑塘连通的沟渠,做好利用坑塘蓄水的准备。同时组织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村做好扬水点工程的维修保养和启用灌溉,努力压减对当地地下水的开采。
三、要组织各村对病险桥梁进行检查,设立限行标志或采取断交措施,确保引水期间通行安全。
四、要立即通知各村对未成年人进行引水安全教育,同时利用广播进行宣传,严禁未成年人到河边和坑塘边玩耍、嬉闹而发生溺水事件。
五、要加强对沿线企业和村庄的宣传教育和管理,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废物和排放污水废水而污染水体。
202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