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保定高新区法院因工致残陷困境 契而不舍解民忧)
保定高新区人民法院民三法庭,一位老人手持“亲民司法,秉公办案”锦旗,亲手将锦旗送到郭宏伟法官的手中,并连声说道:“实在太感谢法院了,没有你们辛勤付出,这笔赔偿款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
据了解,这位老人的儿子王某系保定市某运输有限公司司机,在栾城某制药厂卸火碱时被烧伤双眼,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一级伤残。双方经过劳动仲裁,保定高新区仲裁委员会裁决该运输有限公司支付王某医疗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共计37万余元,双方对于工资标准有争议,于2021年1月6日诉至保定高新区法院。
此案审理过程中,郭法官耐心细致的听取双方意见,组织进行了质证、开庭。虽然说通过判决,也能够支持王某所诉的部分权益,但是王某主张的只是伤残补助金等费用,他才四十多岁,工伤导致劳动能力受损,未来的伤残冿贴才是对他以后生活的保障。如果只是对其主张简单判决,就不能及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是双方剑拔弩张的态度又使调解陷入困境,为此,郭法官不厌其烦,反复与原、被告沟通,交换意见,组织双方多次调解,谋求最佳解决方案,同时耐心向被告释法析理、评估风险,告知法律后果,并劝诫被告诚实守信。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运输有限公司一次性赔付王某108万元,并于调解书确定的日期按时支付给了王某。
一句感谢、一面锦旗,是一种认可,一种鼓励、一份肯定,更是一份责任与担当。高新区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正持续开展,全体干警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从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切实把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提升了法院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