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反特权,要反特权就需要做到防微杜渐。
近年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意识增强,不乏一些领导干部滥用特权的事例被曝光。这些事例的当事人作为领导干部,享受了一些不应有的特权,严格来说并不算严重违纪行为。但是我们都知道人心苦不足、得陇复望蜀的道理,一个局长一旦享受了优先打饭的特权,他大概率就会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去换取更大的享受和方便,进而触犯党纪国法的红线;一个党委书记能够拥有专属的厕所,我们就难以保证他不会去将公共权力转化为自己的专属利益,进而侵犯党和人民的利益。
事实上,掌握一定公权力的领导干部确实享有一些特权。这些特权有些甚至是有制度保障和客观需要支撑的。比如我们的党和政府为一定级别的领导配备工作专车,高级别的党和政府领导人享受专门的医疗和安保待遇等显然这样合理合规的特权我们是没有理由反对的。我们要反对的是那些在制度之外,由权力派生出的特权。
某些领导干部能够滥用特权,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监督缺位,没有做到防微杜渐。而监督缺位的根源还是在于某些领导干部没有能够根除特权意识,确切的说某些领导干部从思想上就想享受不受监督的特权。
说到底,反特权的关键还是要清除领导干部的特权思想,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的运行暴露在阳光之下。时间证明,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为领导干部的特权行为提供便利,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特权,不能清除特权思想的领导干部必然出问题。
我们的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到今天,即便是真正道德堕落,利欲熏心的腐败分子也未必敢从一开始就大肆贪腐,多数情况都是从滋生特权思想,从搞特殊化开始走向贪腐堕落的。十八大以来被查出的干部用事实说明了这一点。换句话说,如果反特权不能够做到防微杜渐,那么特权现象就不可避免的成为滋生贪腐的温床。
要做到对特权现象的防微杜渐,除了相关制度的建立健全,最重要的就是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力量。我们的纪检监察力量总归是有限的,不可能满足对任何一点一滴的特权现象的监督需要。只有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我们才能让特权行为无所遁形。作为普罗大众的我们,有必要为此贡献我们应有的力量。(供稿人:贾孟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