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桥东区“四措并举” 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和集约化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今年我区出台了《张家口市桥东区政府公物仓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有效推动政府过“紧日子”。
集中进仓,分类管理。区财政局对公物仓资产进行集中管理。凡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撤销的行政事业单位和临时机构、大型活动结束以及短期内集中使用的资产,在机构撤销、活动结束或使用完毕后由资产使用单位统一分类上缴公物仓,并对资产进行统一整合调配,从而有效盘活国有资产。
统一调剂,优化配置。区财政对资产进行统一调配, 凡经区委、区政府批准设立的临时机构、行政事业单位举办大型活动(会议)所需资产,原则上优先通过政府公物仓调拨调剂使用。对公物仓内资产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的,由使用单位办理公物仓资产借用手续,从而达到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
共享共用,提高效益。将行政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的资产,上缴公物仓后共享共用,积极配合统筹调剂部门临时使用的办公设备,有效解决设备临时紧缺问题,促进资产合理有效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
公开透明,处置规范。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对由于临时性工作、紧急工作必须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记账、对账,确保账实相符;区财政局对公物仓资产负责实物管理 、账卡管理、清查盘点、资产入库和资产出库;对公务仓取得的资产处置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及时足额地上缴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进行专项管理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