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涞源法院:饱含真情关怀困难群众,一腔热血践行司法为民)
2021年4月初,涞源法院将赵某甲起诉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分配给孙龙江法官办理。在第一次翻阅卷宗时,孙龙江法官得知原告赵某甲本人系五保贫困户,因受伤造成生活无法自理,日常起居由弟弟赵某乙照料,赵某乙亦属低保户,生活十分清贫。赵某甲受伤后未及时得到赔偿,长期卧病在床,为治疗伤情已经倾其所有,因未能及时得到赔偿款,无法继续治疗,兄弟二人产生轻生念头,办案法官孙龙江知情后立即带领法官助理李源,会同赵某甲的委托代理人岳大勇律师、闫潇律师奔赴赵某甲家中,安抚了兄弟二人的情绪,了解赵某甲目前的身体状况及日常所需,耐心细致的讲解法律知识,并告诉他们要相信党、相信法律,相信法院能够对案件进行公正的审判。临行前,在目睹赵某甲目前的困境后,孙龙江法官主动掏出500元药费交到赵某乙手中,并一再叮嘱赵某乙一定要照看好赵某甲,法官会尽力处理案件。
庭审当天,因该案出现新情况,需要另行委托鉴定,孙龙江法官只能将案件暂时休庭。随后,他用了整整两天时间,分别前往涞源县公安局、涞源县医院、涞源县中医院、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河北大学附属医院等单位调取公安卷宗,诊断证明、费用清单、住院病历等原始材料,特别是第二天在医院将全部材料调取完毕已过17时,阵阵饥饿感才让他意识到外出一天都没有顾上吃饭。案件进展到鉴定阶段,孙龙江法官再次携法官助理、书记员到赵某甲家中,为其不厌其烦地讲解鉴定程序,告诉赵某甲要耐心等待鉴定结果。兄弟二人被法院工作人员的真诚所感动,赵某乙含泪目送法官走出羊肠小道,直至一行人的身影消失在道路尽头。
群众事情无小事。涞源法院以此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身边事,努力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