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工作十项便民措施》,彻底解决“立案难”,全面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水平,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立案便民举措十五条”,自即日起施行。
一、登记立案不拖延
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公布立案监督电话,坚决杜绝拖延立案,限制立案以及季度末、年底不立案现象。
二、生效证明免提供
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无需提交判决书生效证明,由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主动核查判决生效情况,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三、跨域立案全覆盖
扩展跨域立案办理主体和案件类型,所有人民法庭全部实现跨域立案服务,人民群众可以直接到法院或人民法庭进行全国范围内的跨域立案。
四、诉前化解规范化
全面推广诉前多元化解工作,严格遵循自愿原则并限定合理期限,提高在线解纷能力,方便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在线调处纠纷。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通过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实现化解纠纷“零”成本。
五、流程节点透明化
能够当场立案的全部当场立案,最大限度缩短立案审查周期,规范案件移送、流转程序和时长,加强节点管控,逐步实现案件流转全流程公开。
六、立案服务标准化
统一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诉讼费用收取的业务流程和服务标准,让人民群众在诉讼服务中心享受到优质的服务。
七、网上线上不打烊
完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24小时服务以及12368热线非工作时间自动查询功能,推广电子送达和电子卷宗应用,扩展12368热线服务功能,实现诉讼服务一网通办、一号通办。
八、诉讼退费主动办
针对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用,经判决、裁定确定应当退回预交当事人的,取消非必要审批环节,无需当事人申请程序,人民法院依托诉讼费管理系统主动退费。
九、绿色通道优先办
加大对特殊群体的保护力度,开设涉军、涉农、涉弱势群体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依法落实诉讼费用减缓免政策,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传递司法温度。
十、律师服务一码通
律师凭“一码通”免安检进入诉讼服务场所和审判法庭,推广应用律师服务平台,方便律师在线立案、在线缴费、在线查询。
十一、卷宗流转电子化。
基层人民法院实行电子卷宗网上流转工作机制,不得以当事人未提供纸制卷宗为由拖延立案。一审立案后2日内转入审判庭进行审理,一审出判后当事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完成上诉状及答辩状送达程序后,5日内整理好一审电子卷宗及上诉材料并向中院提交,缩短人民群众的诉讼周期。
十二、集约送达高效化。
设立集约送达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电子送达、邮政集约送达等线上送达服务,在诉讼参与人同意的前提下优先适用电子送达,依托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直达”电子送达平台向诉讼参与人送达法律文书,诉讼参与人在手机、电脑端即可便捷接收法律文书。对于不同意接受电子送达方式或者电子送达失败的,可以由集约送达中心以“文书网上跑、邮件同城送”的新模式进行线上集约邮寄送达。
十三、分调裁审流程化。
全面落实分、调、裁、审工作机制,在严格遵循自愿的基础上,向提交立案申请的当事人推广诉前多元化解模式,提高在线解纷能力,方便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在线调处纠纷;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通过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实现“零成本”化解纠纷;调解不成的在5日内立案审理,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由速裁快审团队对简案30日内审结,由专业团队对复杂案件进行精细化审理,全面推进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工作。
十四、立案服务上门办。
对于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体弱多病、身体残疾等出行不便的群众,无法到法院办理立案业务亦无法进行网上立案操作的,可以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与人民法院立案庭或诉讼服务中心联系,由法院立案庭或诉讼服务中心2日内指派专人上门为其提供立案服务。
十五、网上保全快速办。
依托基层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规范诉前保全办理流程,实现当事人诉前保全申请快速办理。对于符合条件的网上诉前保全申请,48小时内出具裁定并移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