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这些诈骗“套路”,老年人请注意!)
生活中,不少年轻人常因父母或祖辈被骗而忧心。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各类新事物层出不穷,老年人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不如年轻人,又由于信息获取渠道单一,对信息的分辨能力不够,面对各类新式骗局,更容易落入不法者的圈套。假期马上到了,又到了诈骗高峰期,为了家中老人的财产安全,身为子女请将这些案例告诉老人!
保健品诈骗
近年来,一些所谓的保健品公司大打感情牌忽悠老年人购买“保健品”,床上用品、鸡蛋、牙刷、洗涤灵,全部送送送!但天上哪有掉馅饼的事儿呢?掉下来的也是“陷阱”。
冒充“公检法”诈骗
你被“公检法”盯上了!此类诈骗,不法分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打电话或发短信给受害人,声称受害人的身份被冒用或涉嫌各类犯罪,要求配合执法工作,将涉案款转到所谓的监管账户或者提供保证金,这类不法分子抓住了被害人不愿意与“公检法”接触、害怕被羁押的心理,让人轻易上当。
高薪招聘诈骗
此类诈骗犯罪中,不法分子利用通过群发信息,以高薪招聘“公关先生”、“特别陪护”等为幌子,要求受害人到指定酒店面试。当受害人到达指定酒店再次拨打电话联系时,犯罪分子并不露面,声称受害人已通过面试,向指定账户汇入一定培训、服装等费用后即可上班。步步设套,骗取钱财。
法律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通讯员 周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