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家长朋友们:
2021年的中考日益临近,此时正是初三学子奋力拼搏、专心备考的关键时刻,为考生们营造一个安静舒心、和谐有序的备考环境,是教育部门乃至社会各界的应尽之责。近期,廊坊市教育局多次接到群众举报:有人以衡水、石家庄等外地高中学校名义在我市进行违规招生宣传、违规组织考试、提前“掐尖”招生。此类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省、市的招生规定,严重扰乱了我市招生秩序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环境,严重影响了考生的备考情绪和学习效率。
为此,现将国家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廊坊市教育局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要求及落实举措,告知各位同学及家长,避免出现受到误导、干扰备考,上当受骗、蒙受损失,影响入学甚至无学可上等情况。
国家教育部明确规定: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河北省教育厅严格要求:对违反规定招收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并由违规招生学校及时予以清退,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由于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故意隐瞒真实信息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承担。各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不得以任何名义提前考试和线上招生。民办学校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与国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签订协议、收取订金等,一切提前招生行为都是违规行为。任何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活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廊坊市教育局落实举措:
1.域外国办高中学校不得在我市招生。
2.域外民办高中学校需到廊坊市教育局申请,经审批备案后,按核定的招生指标,统一录取,额满为止。超过人数违规录取我市学生的,廊坊市教育局对招生申请不予审核,对招生结果不予承认。
3.未在廊坊市教育局申请备案的域外民办学校不得在我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所有未审批先承诺、私下签订协议、交定金、组织考试招生等违反招生录取程序的招生行为,均为违规招生行为,廊坊市教育局对招生申请不予审核,对招生结果不予承认。
4.今年河北省教育厅尚未出台招生工作相关政策,廊坊市教育局目前也未接受任何一所域外民办高中学校在我市招生备案申请,各学校组织的所谓招生行为均属于违规招生。
5.由上述原因导致学生无学籍和无学可上以及由此引发的一切纠纷,由违规招生学校、中介机构和家长负责。
6.河北省教育厅正式文件出台后,廊坊市教育局将通过网站、公众号等途径统一公布审批后的域外民办高中学校招生情况,请广大学生和家长随时关注。欢迎各位同学及家长提供违规招生线索及证据,举报电话:0316—2920182。
中考寄予了学生的希望和家长的期待,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考试环境。最后,祝愿每一名考生都取得理想的成绩,每一个家庭都能圆梦六月!
廊坊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