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首例!张家口一男子因破坏共享电动车被刑拘,动机竟如此奇葩)
有人说
共享单车是国民素质的一面照妖镜
这镜子真是照出不少“妖孽”!
就在上周日
小编在公号推送了
“转发提醒!破坏共享单车,拘”
的图文信息
引发了网民的热议
大家纷纷对这一违法行为强烈谴责
(部分网友留言)
近日
经开警方破获了
我市投放共享单车以来
第一起
因破坏共享电动车被刑事拘留案件
案件经过:
2021年3月28日11时许,经开公安分局接到哈啰单车管理处报警称:在经开区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附近,有一辆哈啰共享电动自行车被人故意损毁。接警后,辖区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工作,通过办案民警查看监控,沿途走访的不懈努力,最终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
(嫌疑人指认被“肢解”的共享电动车座椅)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刘某称自己是一名电工,最近对共享电动车的运作原理比较感兴趣,想拆一辆研究一下,于是用小型电动车将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运到自己的住处并将其拆解,保留电瓶、车座、车轮等零件留做己用。
(作案工具)
(犯罪嫌疑人刘某)
犯罪嫌疑人刘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刘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小编有话说:
共享单车和电动车方便了大家“最后一公里”的出行,提升了民众都对分享经济的感知,也成为了城市一道亮丽风景线。然而,总有那么一小撮人为一己私利,故意破坏、违规使用共享资源,枉顾道德,突破法律底线,不惜以身试法,也真令人感慨气愤。“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此情此景,何其相似。
小编在这里也郑重提示大家,共享单车和电动车是运营公司的财物,是为大众服务的公共资源。任何人不论出于开玩笑,还是恶意等目的毁坏共享单车,都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将受到法律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