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入践行健康中国的“廊坊路径” 全面开启院前急救法治改革新篇章)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深入,大兴国际机场及临空经济区的启用,廊坊经济水平飞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卫生急救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在“为民服务解难题”方面仍存在全市卫生急救体系不健全、农村地区医疗急救资源短缺等难题,迫切需要通过立法解决当前制约卫生急救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运用法治手段和法治途径推动卫生急救体系改革,是摆在市卫生急救中心面前的重大课题,为有效打通卫生急救服务至“家庭端”的最后一公里,2013年,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起草的《廊坊市社会卫生急救管理暂行办法》于市政府六届三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早于国家卫健委颁布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一年。
按照“突出廊坊特点、坚持问题导向、完善体系建设、遵从法律依据”为原则,急救中心在《廊坊市社会卫生急救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探索地方性立法的可行性。经过廊坊市人大、市卫健委等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河北省首部地方性卫生急救法规《廊坊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于2021年1月1日起顺利施行,被河北省评为2020年度“十大法治成果”。此举不仅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民生工程,也是见证“健康廊坊”实事成效的具体举措。自探索立法以来,急救中心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互联网+急救”信息化领域、公众应急救护培训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一、条例中提出要“接受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的指派,参与突发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市卫健委紧急成立“一线转运站”和“发热专班”,承担全市与疫情相关的病例转运工作。目前已先后有16个批次,来自10余家医疗机构的63名医护驾投入到一线抗疫转运工作中,累计出动负压救护车44次、医护司129人次,转运确诊、无症状感染者、密接人群等53例,派出援石调度员2人。物资储备按照“预防为主、有备无患”原则,建设了独立的物资储备库,出入库全部实现信息化管理
二、条例中提出“本市以建设小于十五分钟急救服务圈为目标,建立市、县、乡三级急救网络体系。”结合《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市城区,院前急救规划呈现网格化发展,设置了11家网络医院、18个急救站点、18辆救护车;5家非院前急救转运站、6辆转运车;急救队伍200余人,打造了城区“小于15分钟急救圈”。在县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三河市已经实现日常业务独立开展,突发事件市级统一调度,信息数据可实时在市级指挥调度终端展现。大厂县建设模式是急救资源下沉至基层网底,急救站点设在乡镇卫生院,赋能“1+X”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缩短了农村地区院前急救反应半径。此外,对其他急救能力较成熟的县(市)如固安县制定个性指标重点推进,不成熟的县(市)加大帮扶力度同步推进,逐步实现“市、县、乡”院前急救全覆盖。
三、按照条例中提到的“急救中心及其网络医院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社会急救技能培训和急救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建立指导公众自救、互救的信息化平台。”急救中心一直致力于对公众开展急救知识健康宣教工作,在河北省内率先在公共场所配置AED智能救护站,建设“急救体验馆”。联合市红十字会,优化急救导师资源,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服务基地”。结合“智慧廊坊、卫健先行”理念,通过“线上”AED救护站智能化报警、指挥信息平台科学调度,“线下”第一目击者现场抢救、AED设备支撑、救护车专业救治、院前院内无缝衔接,打造了一条“智慧急救”服务闭环。
今年是《条例》的正式实施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接下来,急救中心将抢抓“十四五”机遇,灵活运用《条例》,为我市院前急救发展改革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为建设健康廊坊作出应有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王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