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公安户政系统推出老年人便利化服务6项措施)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老年人服务管理工作的系列精神,深入推进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动公安户政系统老年人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化、便利化,日前,市公安局研究出台了6项具体举措,要求全市公安户政部门于今年4月底前部署到位,并持续抓好落实。
6项便利服务措施:
01. 建立老年人优先办理“绿色通道”
在各级户籍窗口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老年人优先”提示牌,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优先办理户籍业务服务。
02. 开展上门预约服务
因年老体弱、身体伤残(病)等原因卧床不起、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可通过电话预约等方式联系居住地派出所,由户籍室提供上门办理居民身份证服务。
03. 全面实行“代办”服务
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除办理居民身份证以外的其他所有户籍业务,均可委托同一户口簿内的成员(同一户口簿内无其他成员的,可以委托直系亲属)办理。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双方签字的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
04. 推行身份证照片复用服务
60周岁以上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老年人,5年内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可以自愿选择原相片信息办理(相貌特征变化影响识别的除外)。
05. 提供自助设备引导服务
为老年人使用自助受理设备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供人工引导服务,协助解决自助拍照、自助办证等方面遇到的困难,便利老年人操作使用。
06. 实行现金代缴服务
目前我市户籍窗口已经实现第三方支付,对习惯使用现金的老年人,户籍窗口收取其现金后,再通过POS机刷卡或互联网支付方式代为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