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6日23时许,海港分局北环路派出所民警在军工医院处置一起治安警情时,违法行为人周某某拒不配合民警执法,肆意对处警民警进行辱骂殴打。案件发生后,按照警务协作机制,海港派出所迅速出警支援,及时将嫌疑人周某某控制并带回所内作进一步审查。海港分局警务督察大队接报后,为维护民警的正当权益和法律权威,督导海港派出所对该案依法办理。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男,37岁,海港区人)对其于2021年4月6日晚在军工医院暴力袭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海港分局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依法对嫌疑人周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通讯员:牛毓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