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衡水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城镇公用企业垄断问题专项行动)
为了贯彻落实“保公平、促竞争”总体要求,全面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工作安排,衡水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镇公用企业垄断问题专项执法行动。
该次专项执法行动自3月份开始至11月份结束,是以直接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公用事业领域及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开展对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消防以及其他公共服务行业存在的市场垄断和行政垄断行为集中整治和纠正,重点查处供电、供水、供气、供暖、消防等领域公用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限定交易、拒绝交易、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垄断违法行为。
专项执法行动期间,一是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采取多种形势广泛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和反垄断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履行社会监督的能力;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举报平台作用,对于举报线索要认真研判、及时处置、依法核查;对于实名举报或书面举报材料要高度重视,视情与举报人进行沟通,认真进行核查并形成调查结论。